北京
2020年北京公務員考試海淀法院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shenzhenhaoting.com 2020-01-31 15:50 來源:海淀法院網(wǎng)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關于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工作安排,現(xiàn)將我院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二、地點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丹棱街12號
請考生從法院北門憑身份證進入,根據(jù)指示牌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
三、須提供的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
2.網(wǎng)上打印的成績通知書;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法律職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通過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單。
5.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三方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學生證時除本人信息頁外,還要復印注冊頁)、學信網(wǎng)學籍信息1份。
6.對于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獲獎勵證書或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對于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為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8.對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為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jié)果等材料。
四、相關要求
請各位考生按照通知中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將各類資格復審材料按照通知中的順序整理排序。如有任何疑問可在工作時間電話咨詢。
如考生本人因事不能參加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交考生出具的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及上述相關材料。
五、聯(lián)系電話
010-62697040
010-62697373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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