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公告(312人)
北京法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北京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庭前準備,組織當事人進行庭前證據(jù)交換;
(二)整理案件爭議焦點,協(xié)助法官辦理委托評估、鑒定、審計;
(三)協(xié)助法官調查取證或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接待案件訴訟參與人的來訪和閱卷事宜,接收、核對送交法院的各種證據(jù)并出具收據(jù);
(四)審查、送達訴訟材料,搜集整理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督導調研;
(五)校核、印制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六)案件信息錄入及司法統(tǒng)計;
(七)法官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則
(一)民主公開原則
(二)公平競爭原則
(三)擇優(yōu)聘用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考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心理條件;
5.年齡不超過30周歲(截至報名截止時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學、法律相關專業(y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即可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18日。報名時間以投寄資格審查材料的郵戳日期為準。
2.報名方式:填寫《北京法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1)?!秷竺怼冯娮影婵梢缘卿洝氨本┓ㄔ壕W(網址:http://bjgy.chinacourt.org)”或關注“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后掃描對應二維碼進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
3.選擇報考法院:根據(jù)《北京相關法院招聘計劃》(附件2),每名考生至多可以報考二個法院,分別作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優(yōu)先??忌坏脠罂紱]有招聘計劃的法院。
4.符合任職回避要求: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zhí)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附件3)的相關要求,考生原則上不得報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職回避條件的法院。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高院)進行。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如下(從上往下):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戶口是集體戶的,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4.畢業(yè)證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打印頁;
5.國家司法考試或者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證書復印件(若無,則無需提交)。
以上材料建議通過郵政快遞(EMS)郵寄,封面注明“報考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門南大街十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處,郵編100022。
資格初審結果將于北京高院簽收資格審查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通知考生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予聘用。
(三)政治審查
北京高院統(tǒng)一組織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進行政審,政審方式另行通知。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審相關材料建議通過郵政快遞(EMS)郵寄。郵寄地址同上。
(四)筆試
北京高院將適時組織政審合格的考生進行筆試。筆試包括專業(yè)考試和心理測試,專業(yè)考試考察政治理論和專業(yè)知識(專業(yè)考試范圍詳見附件4);心理測試考察心理健康狀況(心理測試需要填涂答題卡,請準備2B鉛筆、橡皮等文具)。
筆試形式(線上或者線下)、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會提前通知。
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30日內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請及時關注“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面試名單按如下原則確定: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從高到低排序,按照2:1的比例進入面試,比例未達到2:1的,所有60分以上的考生均進入面試。
北京高院會根據(jù)北京相關法院招聘計劃及考生志愿,對考生進行調劑。
(五)面試
面試由北京相關法院自行組織。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由各相關法院提前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50% 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30日內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請及時關注“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
(六)體檢
體檢由北京相關法院自行組織。體檢的時間、地點和相關事項由各招聘法院提前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于體檢結束后30日內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請及時關注“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
五、聘用
根據(jù)公示結果,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公示期間無有效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派遣至北京法院工作。
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七年(含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派遣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轉正并確定等級;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并解除勞動關系。
六、工資待遇及職業(yè)保障
(一)試用期內,月收入約6000元-73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二)轉正定級后,根據(jù)核定級別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結果,年收入約78000元—11904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三)工資實行正常的調整機制;
(四)享受補充醫(yī)療保險。
在北京法院連續(xù)工作滿一定年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屆滿,經考試、考核合格,擇優(yōu)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提交的材料與招聘條件不符或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應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擬聘用在職人員須在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提供離職證明,無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四)咨詢電話010-85269090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五)北京法院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考前輔導和培訓。
(六)北京高院可以根據(jù)國家、北京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形勢政策變化,對公告中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zhí)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
附件4.《北京法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專業(yè)考試范圍》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