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石景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招聘56人公告
石景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崗位需求,石景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詳見附件職位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北京生源畢業(yè)生
1.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畢業(yè)時能夠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2.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可以報考。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北京生源高校畢業(yè)生(擇業(yè)期內應未繳納社會保險);
3.在2022年8月1日至報名時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非北京生源畢業(yè)生
非北京生源畢業(yè)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yè)生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引進條件。
(三)社會人員
社會人員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或戶口和檔案在外地、符合隨軍進京條件且未辦理隨軍進京手續(xù)的隨軍家屬,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軍級及以上部隊出具證明。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上崗前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資格證書,教師資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即可報名:
1.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2.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后網上打印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3.高校開具的師范生免試證明(證明中明確教師資格證學段、學科);
(五)報考者年齡須為18周歲及以上。其中非北京生源畢業(yè)生本科為26歲及以下(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為30歲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為35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北京生源畢業(yè)生年齡為35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會人員年齡參照具體職位要求(詳見職位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七)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詳見職位表)。專業(yè)要求參照教育部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8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3.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北京市石景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平臺”(以下簡稱“公招平臺”)http://zhaopin.sjsedu.cn/進行報名。未經網上報名的人員,不能進入之后的招聘環(huán)節(jié)。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在系統(tǒng)中所填信息應真實、完整、準確,報名信息一經網上審查完成不得修改。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登錄“公招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審核通過視為報名成功,已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報名時間(2023年7月8日17:00)截止后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請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
(3)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請于7月13日9:00后登錄“公招平臺”,在“招聘進度”下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教師職位為教育教學通識類考試;會計職位為專業(yè)知識(可以使用計算器);其他職位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提前15分鐘入場完畢。考場分布圖詳見考場院內張貼。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資格復審。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石景山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臺”進行公布。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須由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本人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者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入圍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和形式,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復審須持材料:
(1)網上報名系統(tǒng)確認后的《報名表》(公招平臺下載并打印、本人在“誠信聲明”處簽名);
(2)身份證、戶口簿(卡)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后續(xù)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應屆畢業(yè)生要求提供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校就業(yè)部門蓋章,未注明培養(yǎng)方式的需另行提供證明)和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原件及復印件;
(4)擇業(yè)期內的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存檔單位證明(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5)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師范生可提供高校開具的免試證明(證明中明確教師資格證學段、學科);
(7)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和年限的,須提供工作經歷和年限的證明;
(8)戶口在外地且符合隨軍進京條件的隨軍家屬,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軍級及以上部隊出具證明;
(9)報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3.集中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資格復審后,復審材料交區(qū)教委相關部門進行集中資格復查。資格復查通過人員進入面試。
(四)面試
1.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與崗位匹配度和形象儀表等方面。面試將全程錄像。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如同一職位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同一職位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按面試主考官評定的面試分數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
2.面試時間和地點:
由區(qū)教委統(tǒng)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查詢:
面試全部結束后2-3日內,在“石景山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臺”公布面試和綜合成績,以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面試及綜合成績在石景山區(qū)政府門戶網站和“公招平臺”上公示7天。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
招聘單位組織體檢、考察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選如果放棄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名單在“石景山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入手續(xù)。
四、注意事項
(一)從報名開始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郵件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提供的各類材料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編造有關證件和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被單位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依據人社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三)考生資格復審時上交的材料將不予退還。
(四)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主管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入職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職位咨詢電話:見附件
咨詢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監(jiān)督電話:68872681
電子郵箱:jwrsk@bjsjs.gov.cn
附件:1. 石景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職位表
北京市石景山區(qū)教育委員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