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寧德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寧德市2016年公務員考錄面試資格復核的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核人員(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現將有關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進入面試資格復核的考生,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系確認,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考機關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艤士甲C、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或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或應屆畢業(yè)生相關書面承諾)及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⑵報考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交相應服務基層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中報考專門職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應提交退出現役證。
?、窃诼殘罂既藛T,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其中,考生身份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提交《關于同意在職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開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最遲應于2016年7月20日18:00前提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⑷報考職位要求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須提交工作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鄉(xiāng)(鎮(zhèn))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的,要求考生本人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材料,于5月27日前到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加分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相關職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待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認、公布后,再組織進行資格審核。
3.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在資格復核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4.凡屬《福建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guī)定不得報考情形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5.進入面試的考生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6月7日17:30之前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聲明。由考生本人直接在身份證復印件上書寫放棄聲明,須注明個人基本情況、報考崗位及成績排名、放棄原因等信息,落款必須本人簽字并加蓋手印。未按時提出放棄且面試未參加的,將按規(guī)定記入誠信檔案。
6.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批準后,可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6月8日12:00后因放棄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7.面試時間初定為6月13日~19日,具體面試場次、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信息,將于6月10日前在寧德市人社局網(http://www.fjndrs.gov.cn)公布,請及時關注、查詢有關信息。個人聯系方式有變動的,請務必及時主動將新的聯系方式告知招錄機關(具體聯系方式詳見招考職位條件表),或與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確認。市委組織部黨群科電話:2883919,傳真:282276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科電話:2870935,傳真:2870935。
中共寧德市委組織部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