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福州倉山區(qū)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倉山區(qū)政府系統擬面試人員資格復核通知
各位考生:
一、資格復核報到時間、地點
資格復核時間:2016年6月1至6月2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福州市倉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倉山區(qū)上三路178號四樓辦公室。
二、需攜帶的證件材料
1、請考生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出具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學歷、學位查詢認證的材料(詳見《2016年福建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指南》第一章第二點第5條)。
3、在職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身份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已滿約定服務期限或無約定服務期限的考生應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http://www.fjkl.gov.cn/news/95156486-edb1-428e-bb94-04ea1e783d78)下載、填寫《關于同意在職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取消面試資格)。
4、專門職位的考生還需攜帶“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等考核合格證(公告規(guī)定的今年期滿尚未取證的,由所在縣區(qū)組織或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報考專門職位的我省大學生退役士兵,其資格復核時還需提供退出現役證。
三、其他事項
1、進入面試的考生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6月7日17:30之前提出書面放棄聲明;在此時間之后放棄面試資格以及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2、如有不詳之處可聯系咨詢電話:0591-83434166,楊女士。
3、請考生確保手機暢通,以便聯系。
福州市倉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