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漳州市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14人公告
2021年度漳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漳州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1年度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為做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下的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均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計劃遴選部分市級機關一級科員層次11個職位,14名公務員。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遴選對象為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1. 漳州市縣(區(qū))以下(含縣本級、常山、古雷開發(fā)區(qū)、漳州臺商投資區(qū)、漳州高新區(qū),下同)機關、市級機關設在縣(區(qū))的派出機構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可以報考。
2. 漳州市縣(區(qū))以下的參公單位和市級機關(單位)設在縣級的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含事業(yè)單位中因近年機構改革等仍保留參公身份并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在編在崗且符合閩人發(fā)〔2011〕105號文件規(guī)定的下列參公人員可以報考: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機關工作人員。
(2)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考試錄用的人員。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
(4)參公登記前,曾為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參加過省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
(5)德才表現突出且年齡符合遴選資格條件的以下兩類參公人員: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參公登記前按照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有關規(guī)定,由省、設區(qū)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考試進入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上述公開遴選報名范圍,均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系統在漳州市及各縣(區(qū))的直屬或派駐機構的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漳州市以外機關(參公單位)的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此次公開遴選。
(二)報考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工作經歷(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計算,下同)。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確定等次的。
選調生應符合最低服務期限的規(guī)定要求,且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2年以上。除選調生外的其他報考者,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5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7.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以及任職回避要求。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經歷(省屬及設區(qū)市黨委政府直屬的參公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
設區(qū)市級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在縣(區(qū))以下的直屬或派駐機構(如分局、工作站等);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在一線工作崗位的,如監(jiān)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隊、中隊等;曾作為各級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的工勤人員以及各類非在編人員,如聘用、勞務派遣等;經黨委組織部門選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的掛職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大學生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最低服務年限、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年限、入黨時間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1年9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含錄用時職位明確要求最低服務年限)。
7.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試用期內、任職試用期內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 2021年鄉(xiāng)鎮(zhèn)換屆新提名和繼續(xù)提名的對象。
10.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明確要求或所在機關(含參公單位)約定(含錄用職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必須按其要求或約定執(zhí)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務年限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達到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可以報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考錄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2)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2014年2月18日之后考錄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其中在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報考者如同時受到兩個以上服務年限限制的,按時間長的服務年限執(zhí)行。
三、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組織報名
1.現場報名。本次遴選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至9月22日(正常工作時間)。報考者到遴選職位表中各遴選單位的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需出具《報名推薦表》(附件1,一式3份)以及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5張(其中3張貼在《報名推薦表》上)。
《報名推薦表》由考生在“漳州考試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根據《<報名推薦表>填寫說明及要求》如實規(guī)范填寫。
2. 報考者每人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職位遴選計劃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達不到1:3比例的,如該職位僅遴選1人,取消該遴選職位;如該職位遴選多人,按相應比例減少遴選計劃數。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各遴選單位于2021年9月24日12:00前對現場報名的報考者提出資格初審意見,資格條件最終確認以面試前復核為準。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未通過初審的,應向報考者反饋理由;對報名材料不全的,應告知缺少的內容并退還報考者進行補充。報考者對于遴選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的,可及時到漳州市公務員局進行申訴。申訴時間為2021年9月15日至9月25日上午(正常工作時間),申訴的審核結果將于申訴后2個工作日之內電話告知報考者。
2.報名結束后,各遴選單位需將《2021年度漳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報名人員基本情況表》(附件4)及《報名推薦表》報漳州市公務員局。
3. 領取準考證。所有報考者均須于2021年10月13日-14日到遴選單位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應填寫《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2),并提供2021年10月11日之后的個人核酸檢測情況報告,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方可領取本人的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須現場查驗報考者本人的動態(tài)“八閩健康碼”(閩政通APP),檢測體溫并佩戴口罩(建議不佩戴N95等透氣性能較差的口罩),“八閩健康碼”為綠碼者方可參加考試。同時,報考者還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參加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題本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命制。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1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筆試考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合格分數線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漳州市公務員局于2021年11月1日后在“漳州考試報名系統”公布。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各遴選單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一般為3:1;若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自行放棄面試的,應于面試前2個工作日內提出,由各遴選單位確認并及時報漳州市公務員局備案。因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漳州市公務員局批準,可在報考該職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兩次后不再遞補。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單位負責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僅需提供復印件),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兩次后不再遞補。
3.面試組織。面試重點測試綜合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題本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命制。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各遴選單位負責電話通知面試人選。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1.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考試綜合成績。
2.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遴選計劃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8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3.若2名以上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報經漳州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1場面試,名次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各遴選單位組織實施。
1.考察。各遴選單位根據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一般為2:1。遴選計劃數在2人以上的,經漳州市公務員局同意,可適當降低考察對象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
2.體檢。各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可組織考察對象體檢。體檢機構從福建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院名單中選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其他事項。因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遴選資格,造成遴選職位沒有考察對象的,不再進行遞補??疾鞂ο笞栽阜艞夊噙x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遴選單位提出。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1.考察對象考試綜合成績不作為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以及體檢等情況集體研究,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從考察對象中確定擬遴選人員名單,并報漳州市公務員局,由其同步在遴選單位、“漳州考試報名系統”和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3.擬遴選人員從報名后到辦理轉任手續(xù)前,工作單位發(fā)生變化的,各遴選單位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求相關組織人事部門的意見。轉任職務職級按公開遴選對外公布的職位,根據報考者報名時所任職務職級確定。
4.遴選人員須在新遴選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單位。
七、咨詢和監(jiān)督
有關遴選方面的問題可在2021年9月13日至22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通過以下方式咨詢或反映:
漳州市公務員局:0596-2050281
中共漳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漳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0596-2032440
中共漳州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0596-2028533
漳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0596-2923299
漳州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0596-2029895
八、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熟悉報考有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健康監(jiān)測。
2.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漳州市公務員局和各遴選單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漳州考試報名系統”是漳州市公務員局和各遴選單位與報考者的聯系渠道,請報考者及時關注本網站了解最新信息。
本公告由漳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
2.2021年度漳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