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獅市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石獅市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共5名(編外),主要職責為審判執(zhí)行輔助工作,從事訴訟文書填寫、案卷整理、庭審記錄和庭審準備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速錄員5名,其中至少1名女性。
2、年齡30周歲以下(1992年7月后出生)。
3、要求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yè),能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打字速度較快。
4、身體健康。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無違法犯罪記錄,本人及近親屬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能自行解決住宿者優(yōu)先。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止(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石獅市人民法院7樓政治部701室(地址:石獅市南環(huán)路466號),聯(lián)系電話:小吳0595-88617705。
3、報名要求:應聘者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到現場報名,并提交復印件1份。
4、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承擔信息虛假相關責任。
(二)面試、體檢及考察
1、此次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并按成績擇優(yōu)錄用(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入圍人員需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常規(guī)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3、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應聘人員需提供綜治、計生等相關證明。
4、經面試、體檢和考察程序,最終確定聘用人選。
三、人員管理及待遇
1、招錄人員采用聘用方式。試用期2個月,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五險一金。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節(jié)假休息。
4、工資福利參照現已聘用人員水平執(zhí)行,約40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合同期內工作每滿一年月工資增長100元,按當地規(guī)定標準享有加班、出差等補貼,年度績效考核合格的,獎金不低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