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張掖市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遴選公告
張掖市2021年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1年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數(shù)量
遴選公務員及參公人員24名,具體詳見《張掖市2021年市直機關及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遴選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對象??h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及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人員。
(二)資格條件。遴選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經歷。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年齡、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獲得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9月30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遴選人員不得報考與遴選部門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26日(星期日)08∶30至9月30日(星期四)18∶00。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個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推薦,經同級組織部門審查同意后,到各遴選主管部門報名(具體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人詳見職位表),審查報考資格。
報名人員除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外,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藍色背景照片5張;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及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遴選資格。
本次公開遴選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減少遴選計劃,直至達到比例。減少遴選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減少或取消職位計劃在張掖黨建網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改報其他職位。
四、遴選方式
遴選工作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采取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組織考察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和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和組織考察等工作由各遴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采取閉卷、“裸考”形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以準考證有關信息為準。
筆試結束后,成績在張掖黨建網公布。依據筆試成績,分職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計劃遴選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面試對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遴選單位經與市委組織部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遴選計劃或職位合并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職位合并按照職位代碼依次依序開展,對核減和合并職位在張掖黨建網及時公布。
(二)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各遴選機關向市委組織部提供進入本單位面試人員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三)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綜合能力。遴選主管部門需加試文字綜合寫作能力的,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加試職位的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60%+加試成績×40%。面試及加試的時間、地點由遴選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考察由各遴選機關組織實施,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根據考察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遴選職位與考察人選1∶1.5至1∶2的比例由遴選機關確定。各遴選機關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guī)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撰寫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要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fā)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進行查核,經查核檔案確有問題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選資格,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五、確定擬遴選人員
(一)會議研究。遴選主管部門召開黨委(黨組)會議,聽取考察情況匯報,綜合分析考察人選情況后,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分職位按計劃遴選人數(shù)等額確定擬遴選人員。會議研究前,有關人選干部人事檔案應送交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預審。
(二)體檢公示。遴選主管部門對確定的擬遴選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遴選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遞補工作只進行1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遴選主管部門分別在公開遴選機關和擬遴選對象現(xiàn)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各遴選主管部門將遴選結果報市委組織部,經研究決定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遴選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1次。
六、組織實施及監(jiān)督
本次公開遴選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組織實施。遴選過程中相關信息及時通過張掖黨建網、遴選部門網站或其它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出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將嚴肅追究責任。
本次遴選不收取任何費用,筆試、面試不指定輔導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開遴選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動態(tài)要求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忌S時關注張掖黨建網,自覺遵守相關要求。凡違反國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監(jiān)委:(0936)12388
市委組織部:(0936)12380 、8218933
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