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肅平涼市涇川縣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公告
關于涇川縣2022年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縣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2年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充職位
計劃為縣供銷合作社聯(lián)合社補充工作人員1名(詳見附件1)。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和“凡進必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通過推薦、考試、考察等程序擇優(yōu)補充。
三、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不包括科級干部)。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年度考核結果,且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補充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政治面貌、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補充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和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5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內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的情形,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工作程序
本次補充工作人員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6日—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101室。
3.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分配文件復印件。
(2)填寫《涇川縣2022年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
(3)填寫《涇川縣2022年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一式兩份。
(4)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5)近期紅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6)報名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若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審查
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原則上報名人數(shù)比例要達到1:3以上,但不得低于1:2。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時,經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會議或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后可取消補充職位名額。
(三)考試
1.筆試以行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寫作能力測試為主,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2.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面試人員按補充工作人員計劃人數(shù)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總分為100分。
(四)成績計算
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組織考察
根據(jù)筆試和面試成績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報考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縣委組織部和用人單位進行組織考察??疾旄鶕?jù)職位要求,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專項調查、審查檔案等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社會信用、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等,并征求縣紀委監(jiān)委等單位意見,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斐霈F(xiàn)不合格者,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六)公示
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在綜合成績的基礎上,結合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補充人選,在涇川門戶網站統(tǒng)一公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或有反映但經調查不影響調動的,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討論決定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調動資格。
五、防疫要求
在補充工作人員組織實施過程中,應考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員落實好體溫檢測、健康碼掃描等疫情防控措施。凡違反國家和省、市、縣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和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六、紀律監(jiān)督
為確保補充工作人員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成立涇川縣2022年縣直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補充工作人員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
監(jiān)督電話:0933-3323545
附件:
1.涇川縣2022年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職位表
2.涇川縣2022年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涇川縣2022年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涇川縣2022年縣直單位補充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