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司法局選調公告
慶陽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慶陽市人社局《慶陽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fā)〔2021〕7號)有關規(guī)定,慶陽市司法局決定從市、縣(區(qū))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慶陽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崗位工作人員7名。
二、選調范圍
慶陽市市直、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近三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選調崗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具體見《慶陽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5月31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guī)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7.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以及選調生到村任職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參加工作尚在試用期內的;
9.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和資格復審、人選確定、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步驟進行。
(一)組織報名
本次選調工作由慶陽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報名采取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填寫《慶陽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至6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點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慶陽市西峰區(qū)安化西路1號人防司法大廈1203室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3.報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慶陽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一式2份,本人親筆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簽注所在單位、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推薦意見并加蓋印章。填寫不完整或不規(guī)范的,不予報名);
(3)市、縣級組織人社部門錄用、調動文件復印件(組織人社部門蓋章);
(4)《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5)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復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文件及登記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6)《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7)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單位出具);
(8)紀檢監(jiān)察部門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9)近期二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5張及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
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市司法局黨組負責,市司法局工作人員依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報名結束后通知本人。本次公開選調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比例不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如報考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比例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人數。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隨時關注慶陽市司法局官網或等候電話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公開測試
1.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慶陽市司法局組織實施。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3.面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確定并通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該職位選調人數的比例為3:1。主要測試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行政經驗和事務處理能力,總分為100分,時間為15分鐘。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現(xiàn)場統(tǒng)計并公布面試成績,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4.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和測試成績在慶陽市司法局官網和《隴東報》微信公眾號公布。
6.筆試、面試和測試成績出現(xiàn)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2:1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慶陽市司法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才素質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通過查閱人事檔案、個別談話聽取意見和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滿意度測評等方式進行評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
政治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人事檔案資料真實性有問題的一票否決。
考察結束后,按測試成績占60%,考察評分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疾旌唾Y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人選確定
根據綜合成績,經慶陽市司法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六)體檢
由慶陽市司法局負責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與調動
1.公示。對擬選調人選,分別在慶陽市司法局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xù);對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司法局政治部具體組織實施,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市委組織部全程參與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2.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guī)行為者,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3.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4.報考人員報名后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慶陽市司法局網站發(fā)布的選調工作有關信息。對因通信不暢或未關注公開選調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5.未盡事宜按照公開選調工作有關政策和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慶陽市司法局政治部 0934-8225201
監(jiān)督電話:慶陽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 0934-8687927
慶陽市司法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