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廣東深圳專項招錄公務員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http://www.shenzhenhaoting.com 2020-11-13 19:34 來源:深圳組工在線
深圳市服務“雙區(qū)”建設專項招錄公務員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深圳市服務“雙區(qū)”建設專項招錄公務員考試安全進行,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溫馨提示:按照國家相關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風險等級地區(qū)要盡量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流動,避免人員聚集。
二、正常參加考試:“粵康碼”為綠碼(當日更新)且健康狀況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一)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二)“粵康碼”為紅碼或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ㄈ┪茨芘浜蠈俚赝瓿筛綦x觀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檢測等防疫措施的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
?。ㄒ唬盎浛荡a”為紅碼(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除外),不在隔離期內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ǘ┛记?4天內有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在配合屬地完成隔離觀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檢測等防疫措施后,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ㄈ┛记?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fā)熱等疑似癥狀,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ㄋ模┈F(xiàn)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qū)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五、考生考前準備事項
?。ㄒ唬┩ㄟ^“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應從考前14天起,每天在“粵康碼”完成健康狀況申報直到考試當天。開考前,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fā)生變化或出現(xiàn)相關癥狀的,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
?。ǘ┓卜系谒狞c前三種情形的,考生需準備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ㄈ┛忌枳詡湟淮涡允褂冕t(yī)用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
2.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3.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4.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明,并出示“粵康碼”備查。
六、考生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guī)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后在規(guī)定區(qū)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guī)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就診”等相關處置。
?。ǘ╆P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xiàn)發(fā)熱(體溫≥37.3℃)等異常癥狀的,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會同考點研判認為具備繼續(xù)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
七、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本防控須知和《深圳市服務“雙區(qū)”建設專項招錄公務員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
考生報名成功后即視為簽署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其他事項
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xiàn)新的疫情變化,我們將及時發(fā)布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相關網站:
深圳組工在線:http://www.zz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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