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珠海金灣區(qū)平涼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人公告
金灣區(qū)平涼市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平涼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1.平涼市公安局留置場所陪護支隊看護隊員52名。其中男性37名,女性15名。同時,建立平涼市公安局留置場所陪護支隊后備人員庫,名額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2.平涼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8名。
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平涼市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簡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良好;
3.平涼市公安局留置場所陪護支隊看護隊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間出生);平涼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間出生);
4. 平涼市公安局留置場所陪護支隊看護隊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放寬至高中及同等學歷);平涼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雙眼矯正視力不得低于0.8,無紅綠色盲;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崗位條件
招聘人員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yè)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統(tǒng)一組織。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站為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
(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pingliang)。
報名時間:2022年11月12日8時—2022年11月16日18時。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上傳附件。報名應聘人員請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計劃簡表,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址,注冊登錄賬號(該賬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存)。登錄后,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附件,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
(二)網上資格初審
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1.查詢審核結果。應聘人員應于報名次日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報名繳費。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以短信形式通知),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報名費150元。
3.網上資格初審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17日18時。未按規(guī)定時間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在報名確認和繳費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將以公告形式在報名系統(tǒng)上發(fā)布。打印中遇到的問題,請撥打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聯(lián)系解決。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一科,分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2:1比例。
2.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通知時間、地點為準。
3.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
4.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平涼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也可通過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查詢。
(四)資格復審
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2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通過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另行通知。
1.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
2.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需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資格復審未通過或本人放棄資格復審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五)面試
1.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實行百分制。
2.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2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及資格復審結果,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資格復審結果時一并公布),面試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公安局劃定面試分數合格線,并另行通知。
3.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明。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為準。
(六)總成績確定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能測評
1.參加面試的所有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以通知形式通過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
3.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攜帶本人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明,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4.體能測評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中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實施,實行項目達標制,具體要求如下:
(1)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縱跳摸高。
(2)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考生在測評前可試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測評1次。
(3)體能測評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4)報考平涼市公安局留置場所陪護支隊警務輔助人員崗位體能測評合格未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按照總成績排名,男性前30名、女性前10名的考生,確定為后備庫人員。待崗位空缺時,按程序進行體檢、考察政審并補充聘用。
(八)體檢
1.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排名及體能測評結果,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體檢按有關規(guī)定在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須提供本人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明。
2.體檢時間及地點:以通知形式通過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
發(fā)布。
3.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中人民警察職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4.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y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5.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及體能測評結果依次等額遞補。
6.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承擔。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政審環(huán)節(jié),由考生填寫考察政審表,由平涼市公安局組織對報考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政審。因考察政審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
考察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平涼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聘用的相關情況,即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已就業(yè)人員須在公示結束3日內提供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十一)注意事項
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請在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
(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pingliang)及時關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關信息。此次招聘考試無任何指定培訓機構及復習資料。
四、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屬簽訂勞動合同管理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占用編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2.由市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6個月實習期,合同期限為3年。勞動合同期滿后,按照《平涼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辦法》,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市公安局決定是否續(xù)簽。
3.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嚴重違反市公安局規(guī)章制度、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和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yè)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聘用后警務輔助人員實行月薪制,工資的發(fā)放和晉升按照《平涼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層級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值班補貼六部分組成。試用期發(fā)放基本工資,標準為2800元/月(含個人應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實習期人均工資4000元/月(含個人應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實習期滿按照《平涼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工資并逐年增長。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統(tǒng)一配發(fā)制式服裝。
五、人員補充
按照程序條件進入平涼市公安局留置場所陪護支隊后備庫的人員,暫不簽訂勞動合同,待因留置場所陪護支隊出現職位空缺后,按照總成績排名順序及時補充聘用。
六、其他事宜
1.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政策,根據疫情防控動態(tài)要求,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工作安排,及時查閱有關信息,準時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招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中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報考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自負。報名后,要保證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通訊暢通。
報名監(jiān)督電話:0933-5960565
報名咨詢電話:029-89626028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57-82133872
附件:平涼市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簡表.xls
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涼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