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南寧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公告
南寧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
為做好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面試入圍人選需提供報名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審查?,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人民警察職位按1:4),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yè)科目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鄒**等785名考生為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招考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其中,人民警察職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方式
(一)報送時間:2021年4月26日至4月29日。
(二)報送材料內容及方式
請入圍面試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給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具體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202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親筆簽名)、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此外,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職位的面試入圍人選,均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人員,需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出具的任職年限證明材料。
未入圍考生不需報送材料。
三、報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我部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其他
本通告發(fā)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
面試資格審查問題咨詢可與《計劃表》所列資格審查單位聯(lián)系。
附件:
中共南寧市委員會組織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