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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廣西河池市技工學校 自主招聘教師公告
http://www.shenzhenhaoting.com 2023-12-06 11:16 來源:河池人才網(wǎng)
河池市技工學校 2024年自主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實和優(yōu)化學校教師管理隊伍,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名編制教師9名。
一、公開招聘條件
(一)公開招聘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10日至2005年12月10日期間出生)。具有相關專業(yè)(工種)高級(三級)以上職業(yè)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體條件詳見《河池市技工學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師計劃表》。
本次招聘工作所涉及的年齡、學歷、學位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3年12月1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參加應聘);
5.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試、組織考核的辦法進行招聘。
1.招聘會(雙選會)招聘方式。參加各類高校畢業(yè)生招聘會、雙選會,政府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組織的人才招聘會,對符合應聘條件人員采取現(xiàn)場洽談、面試,由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組織,面試考官由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擔任。根據(jù)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1:1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2.組織現(xiàn)場招聘方式。針對招聘會(雙選會)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職位或未能參加雙選會招聘的職位,在7月30日前明確時間、地點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組織招聘。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招聘會(雙選會)現(xiàn)場報名和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忌峤坏膱竺畔⒉牧媳仨氄鎸崱蚀_、有效,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自負。報名考生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必須真實有效,并保持電話暢通,因考生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有誤或未保持電話暢通影響本人報考的,責任自負。
(一)招聘會報名時間:
時間:2023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地點:廣西民族大學思源湖校區(qū)(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大學西路 158號);
(二)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在招聘會(雙選會)現(xiàn)場報名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將報考崗位表格及相關證件原件掃描后,打包壓縮、文件名命名為“考生姓名+報考崗位名稱”發(fā)送至電子郵箱hcsjx@126.com。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位證、畢業(yè)證(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掃描件。
2.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掃描件。
3.《河池市技工學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掃描件。
4.其他獲得各種獎勵材料掃描件。
(四)資格審查時間及方式:
1.資格審查時間:結合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2.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單位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資格審查單位須說明原因。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五、面試
(一)面試資格初審
根據(jù)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名單將于面試前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告知考生本人。
(二)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我校將現(xiàn)場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則上,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可持相關崗位教師資格證筆試所有科目合格證明材料報名,但2024年7月31日前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考核和聘用資格。
現(xiàn)場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結合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三)面試時間:結合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四)面試方式
參加各類高校畢業(yè)生招聘會、雙選會,政府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組織的人才招聘會,對符合應聘條件人員采取現(xiàn)場洽談、面試,由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組織,面試考官由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擔任。根據(jù)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1:1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參加現(xiàn)場招聘的人員根據(jù)不同專業(yè)采取以下兩種方式進行面試:
(1)采取“試講+實踐操作測試”的方式進行。
試講分值滿分為100分,成績60分為合格。試講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實踐操作測試環(huán)節(jié)。
實踐操作測試分值滿分為100分,成績60分為合格。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60%+實踐操作測試成績×40%。面試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2)采取“試講+答辯”的方式進行。
試講分值滿分為100分,成績60分為合格。答辯分值滿分為100分,成績60分為合格。
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答辯成績×50%。面試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2.同個考場面試結束后宣布應聘者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相同崗位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出現(xiàn)兩人以上面試總成績并列時,具有相關專業(yè)(工種)高級(三級)以上職業(yè)資格考生,優(yōu)先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除此之外以答辯成績高的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本次招聘面試總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綜合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為考核人選。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核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招聘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報經(jīng)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一)體檢
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到市級具有相當資質(zhì)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19〕11號)執(zhí)行。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jīng)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y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二)考核
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質(zhì)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考核工作由我校負責。考核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jù)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誠信記錄、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jīng)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而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經(jīng)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七、聘用審核
(一)確定擬聘人選、審核、公示
學校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按照各招聘崗位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河池人才網(wǎng)、河池市技工學校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崗位人員已下達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棄或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核準備案
公示無異議后,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
八、加強招聘工作紀律監(jiān)督
(一)為了體現(xiàn)招聘工作的“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增強招聘教師工作的公信度,學校辦公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規(guī)定其他情形的。
九、有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shù)。
(三)考生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河池人才網(wǎng)發(fā)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
(五)具體招聘事宜由河池市技工學校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河池市技工學校辦公室:0778-2081333)。
河池市技工學校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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