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銅仁市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公告
銅仁市2018年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jù)《貴州省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貴州省人民警察考試錄用體能測評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銅仁市2018年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評時間及地點
測評時間:2018年7月23日。
測評地點:銅仁市民族中學(碧江區(qū)東太大道551號)。
二、相關事宜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7月23日上午7:30起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面試準考證到銅仁市民族中學體育館集中。8:00仍未進入體育館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責任自負。
2、參加面試并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在場的監(jiān)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
3、復審合格人數(shù)與招錄計劃達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區(qū)<縣>派出機構職位須達到實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參加體能測評。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具體測評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4、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貴州省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附件:1、銅仁市2018年公開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考生名單.xls;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doc;
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摘要).doc。
銅仁市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