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貴州黔東南榕江縣城關中小學校(幼兒園)遴選事業(yè)人員公告
榕江縣2022年城關中小學校(幼兒園)公開遴選事業(yè)人員公告
為優(yōu)化教育布局,合理統(tǒng)籌城鄉(xiāng)師資力量,緩解城關地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緊缺問題,促進全縣教育事業(yè)健康、協(xié)調、持續(xù)發(fā)展。按照《榕江縣教育發(fā)展六條意見》保障師資力量的相關規(guī)定,經榕江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縣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校、幼兒園公開遴選30名在職教師到榕江縣第二中學、古州鎮(zhèn)中心校、古州鎮(zhèn)陽光小區(qū)幼兒園等城關地區(qū)10所學校交流任教?,F將《榕江縣2022年城關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遴選事業(yè)人員工作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按照面向基層、德才兼?zhèn)?、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本次遴選工作在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督和指導下,由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按遴選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
三、成立公開遴選中小學事業(y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榕江縣城關地區(qū)中小學公開遴選事業(y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科技局,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負責遴選日常工作。
四、遴選計劃及相關要求
(一)遴選計劃:本次計劃公開遴選30名中小學事業(yè)人員(專業(yè)技術崗位)。其中:榕江縣第二中學3名、榕江縣民族中學4名、榕江縣第五初級中學3名、古州鎮(zhèn)中心校(一小)3名、古州鎮(zhèn)第二小學3名、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3名、古州鎮(zhèn)第四小學4名、古州鎮(zhèn)第五小學3名、古州鎮(zhèn)陽光小區(qū)幼兒園1名、古州鎮(zhèn)豐樂社區(qū)幼兒園3名。(詳見附件一)
(二)編、崗實施:凡參加遴選的中小學事業(yè)人員,通過遴選考試人社部門行文調出原學校后,原聘任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調入新的學校后,根據學校崗位空缺情況,重新參加崗位競聘。
五、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此次遴選對象為榕江縣各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實名信息登記在編在崗的事業(yè)人員(不包括服務期未滿未接轉的特崗教師)。城關地區(qū)學校(包括縣第一中學、縣第二中學、縣第三高級中學、縣第四初級中學、縣第五初級中學、縣民族中學、縣職校、縣華優(yōu)中學;古州鎮(zhèn)中心校、古州鎮(zhèn)第二小學、古州鎮(zhèn)第三小學、古州鎮(zhèn)第四小學、古州鎮(zhèn)第五小學、古州鎮(zhèn)車民小學、縣特校;縣示范幼兒園,古州鎮(zhèn)中心幼兒園、陽光幼兒園、臥龍幼兒園和特和小區(qū)幼兒園等)的事業(yè)人員不能參加本次遴選報名。
(二)遴選條件及要求
1.愛黨、愛國,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分配。
2.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師德。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文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要求。
4.具有國家承認的合格學歷,并具備《榕江縣2022年公開遴選城關地區(qū)中小學(幼兒園)事業(yè)人員職位一覽表》(附表2)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即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學前教育崗位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大專學歷及以上。
5.年齡條件要求:男教師50周歲(即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師45周歲以下(即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必須在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的。
7、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
(三)以下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受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未接轉的特崗教師、新招聘的教師和調動工作到新單位未滿三年的教師(因學校撤并由縣教育科技局統(tǒng)一調配的人員除外);
4.近三年內有兩年及以上所教學科統(tǒng)考成績達不到縣內同級同類學校同學科人均分的教師。
六、遴選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fā)布
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7—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由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負責復審、確定報名資格和條件)。
3.報名要求:
(1)填寫《榕江縣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附件3)、《教師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及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5)各一份。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中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并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其責任由委托人自己承擔。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參加遴選考試資格并追究責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如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需提供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需持遴選報名表、報考證明、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和獲得表彰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所在學校提供的“近三年內所教學科統(tǒng)考成績達到縣內同級同類學校同年級同學科水平”證明等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所有復印件材料均必須有所在工作學校蓋公章和審核人簽字)
(3)凡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學校校長審核同意,并在報考證明材料上簽字方能報考。
(三)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遴選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縣公開遴選城關地區(qū)中小學事業(y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對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復審小組通知報考人員改報或放棄報考。
七、考試考核方式
本次公開遴選榕江縣城關地區(qū)中小學(幼兒園)事業(yè)人員,將采取面試、教學業(yè)績和年度考核、獎項加分等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面試(說課)。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質、知識運用能力及適應報考職位工作所需的能力情況。
面試以說課形式進行,成績采取百分制評分。考務工作由縣教育科技局公開遴選事業(y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中小學主要以說課形式進行(其中體育學科以說課和技能測試同步進行);學前教育崗位以基本技能測試形式進行。
中小學面試內容及課題范圍:小學教師說課內容及課題范圍為所報崗位(學科)四年級至六年級榕江縣使用的教材;初中教師崗位說課內容及課題范圍為所報崗位(學科)七至九年級榕江縣使用的教材。面試當天,考生在備考室現場抽取一個課題備課后進入考場面試,參加面試考生的備課時間為30分鐘;面試答題時間規(guī)定:說課為10分鐘。學前教育才藝(基本技能)展示為12分鐘;體育學科技能測試為20分鐘。
面試時,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面試時間(2022年8月23日)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22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點: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二)教學業(yè)績。本項目主要考查考生教學成果。
1.統(tǒng)考學科類。教學業(yè)績從近三年的統(tǒng)考成績中產生(若因病假、產假等特殊原因沒有本年度成績的,順延上一年度期末全縣統(tǒng)考成績來計算,不能跨已有成績的年度去取上一年度的成績;同時提供因病假、產假假條等印證材料)。三年中每學年的教學業(yè)績分值基礎分為30分,每一學年的教學業(yè)績分值單獨計分,教學業(yè)績總分值等于3個學年教學業(yè)績分值累計相加。所任教班級人均分高于全縣同級同類同年級同學科人均分1分加0.5分,低于全縣同級同類同年級同學科人均分1分減0.5分。
初中教育擔任兩個及以上班級同個學科教學的,取人均分高的班級教學成績,且任教學科必須與報考崗位相符;擔任兩門及以上不同學科教學的,取與報考崗位相符的學科人均分高的班級教學成績。
小學教育擔任兩個及以上班級同個學科教學的,取人均分高的班級教學成績;擔任兩門及以上不同學科教學的,取學科人均分高的班級教學成績,不限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相符。
統(tǒng)考成績指的是每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全縣統(tǒng)一組織的期末考試成績。成績單(含個人教學班級成績和全縣同級同學科人均分)復印件必須加蓋所屬學校和縣教育研究中心公章,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和屬實”和審核人簽名。
2.非統(tǒng)考學科類。報考非統(tǒng)考學科(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科學)教師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教學業(yè)績分值為100分。
(三)年度考核。本項目主要以年度考核結果考查考生的綜合表現情況。考核分值基礎分為7分(即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以上),若近三年年度考核有獲得優(yōu)秀等次的每年次加1分。
(四)獎項加分項。主要考核參加遴選考試考生的工作業(yè)績情況(以表彰獎勵為準),表彰獎勵加分直接計入總成績(表彰獎勵加分封頂10分)。表彰獎勵加分范圍確定為以下五類,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年因同一事項獲多級多次表彰的不重復計分,只計最高分。
獲獎證書認定的有效時間段:2018年9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
1.獲得縣委縣政府或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教育教學質量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4、3、2計分,教學質量獎未標明等次的,一律按三等獎計算。
2.上優(yōu)質課獲得省、州、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省級4、3、2計分;州級3、2、1計分;縣級2、1、0.5計分,未標明獲獎等次的,一律按三等獎計算。
3.獲得省、州、縣級教育部門、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省級4、3、2計分;州級3、2、1計分;縣級2、1、0.5計分,未標明獲獎等次的,一律按三等獎計算。
4.輔導獎。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科研部門、各級科研機構批準舉辦的學科競賽或科技、藝術、體育活動獲得國家、省、州級表彰為輔導教師一、二、三等獎的,每次按國家級4、3、2分,省級3、2、1,州級2、1、0.5分給輔導教師加分。
5.獲得國家、省、州、縣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或命名為“ 名校長”、“ 名教師”、“ 名班主任”、“師德標兵”“十佳鄉(xiāng)村教師”、“教學能手”、“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校長”、“優(yōu)秀少先隊輔導員”的,每一次獎分別計4、3、2、1分,因同一事項獲多級多次表彰的不重復計分,只計最高分。
(五)遴選總成績計算辦法
1、統(tǒng)考學科:總成績=(面試成績×40%) + (教學業(yè)績分值×50%)+ 年度考核分值 + 獎項加分分值。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非統(tǒng)考學科(體育學科和學前教育):總成績=(面試成績×60%) + (教學業(yè)績分值×30%)+ 年度考核分值 + 獎項加分分值。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八、審批錄用(調動)
經遴選打分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教育科技局和公開遴選事業(y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以及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一樓櫥窗進行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在錄用過程中,如遇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用。
在公示期內實行實名舉報(非實名舉報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遴選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公示沒有異議的,遴選錄用的教師到相應的城關學校工作,工作試用期為一個學期,試用期結束并由錄用學??己撕细窈螅h教育科技局統(tǒng)一將遴選錄用人員和學??己私Y果函報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本次遴選工作在規(guī)定時間內,如擬錄用人員自動放棄可以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疫情防控
考生要嚴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配合提供健康碼情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自覺接受“掃碼(健康碼、行程碼)+身份證+體溫檢測+佩戴醫(yī)用口罩”入場制度。面試前7天有境內、境外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原則上不能參加面試。
十、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十一、遴選工作未盡事宜,由榕江縣公開遴選中小學事業(y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6674392(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0855--6622702(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綜合股)
舉報電話:0855--6622031(榕江縣紀委縣監(jiān)委信訪室)
0855--3921422(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查詢地址:榕江縣人民政府網 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rjxjkjbgs@163.com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