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邁縣共青團委員會招聘11人公告
2018年海南澄邁縣共青團委員會招聘11人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海南省委《關于工會、婦聯、共青團改革方案的意見》精神,根據團省委下發(fā)《關于加快推進海南省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基層專項行動的通知》(瓊團辦字〔2018〕55號)文件要求,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現委托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青少年事務社工,并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安排至各鎮(zhèn)參與青少年事務等相關工作,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專職青少年事務社工11名,澄邁縣11個鎮(zhèn),每個鎮(zhèn)1名,定崗報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鎮(zhèn)。
二、招聘范圍和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及以上(2000年12月1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3.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認同社會工作價值理念,熱愛青少年事業(yè);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專業(yè)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優(yōu)先考慮
1.澄邁縣戶籍;
2.中共黨員、共青團員;
3.在校期間,具有團委、學生干部工作經歷的;
4.在澄邁縣范圍內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
5.具有2年以上社會工作經歷的;
6.具有海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2年及以上服務經歷的;
7.取得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qū)服務管理、心理學或法律等專業(yè)畢業(yè)證書的;
8.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資格證的;
9.持有心理咨詢師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的;
10.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
11.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
(三)人員退出機制
1.存在違法行為;
2.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3.不符合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與聘用者簽訂協(xié)議約定的宗旨條件;
4.不能勝任工作。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薪酬福利
實發(fā)工資2300元(含個人社保)。
四、招聘程序
本次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條件采取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程序確定錄用人員。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澄邁縣政府官方網站和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7日(共10天)。
2.網絡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澄邁縣青少年事務社工報名信息表》,連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社會工作相關證書掃描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掃描件,一并發(fā)送至郵箱:hishegong@163.com。
(三)資格審查
1.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一次性提交所有報名相關材料后,招聘方將在共青團澄邁縣委微信公眾號公告資格審查結果。除另行通知公告外,報名截止日后提交材料者,不能參加面試、考核。
2.報名須知
(1)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任資格。
(2)報名時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和確認,均視為放棄報名。
(3)報名人員須確保所留的聯系電話準確無誤,并保持通暢。
(四)面試
面試由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和地點及相關事項以正式通知為準。對于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將電話通知進行面試,面試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五)體檢
1.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由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指定項目自行安排到正規(guī)醫(yī)院或專業(yè)體檢機構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項目主要含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肝功、腎功、血糖、血脂、胸片 X 光、心電圖、血壓等),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體檢不合格者則不予錄用,綜合成績排名由高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如發(fā)現所提供報名資料等信息存在夸張、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行為,情節(jié)嚴重者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給予取消錄用資格,補充人員從綜合成績排名由高依次遞補。
3.對擬聘任的人選在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聘用
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通過人選履行聘任手續(xù)。
(一)用人單位根據考生的崗位面試總成績及體檢結果決定擬聘用人員,并由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如發(fā)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二)聘用人員實行月薪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五項保險。
六、相關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一經查實將隨時取消其相關資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負責全程監(jiān)督,其他未盡事宜由海南省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三)咨詢電話:1397600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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