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樂東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招聘63人公告
2020年海南樂東黎族自治縣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63人,報名時間2020年7月31日9:00-8月6日17:00。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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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7月31日-8月6日)
樂東黎族自治縣2020年專項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為滿足我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人才的需求,配齊配強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關于深化基層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人社發(fā)〔2018〕295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63名,其中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48個,教育類崗位15個,具體詳見《樂東黎族自治縣專項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錄用人員,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綜合類人員按綜合成績得分高低錄取;教育類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校。
二、招聘對象
在我縣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人員。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較強的服務和吃苦耐勞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擅長與人溝通,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及其他相關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專業(yè)分類依據《2018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為準;
6.報考人員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須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理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單的;
(6)《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招聘的。
四、招聘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入編人員工資福利按照我縣事業(yè)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zhí)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31日9:00-8月6日17:00,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5230708。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1)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登記表及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報名。報名網站: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2a57DJFM%2BHrmC%2BFAr0SplEYBb%2Fo76jHdF5aSsXg93cE
進入報名專區(qū)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填寫報名表進行報名,逾期未提交資料報名視為放棄本次招聘。
(2)上傳證明材料。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
畢業(yè)證;
學位證(如有);
本人近期證明2寸免冠證件照片;
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教育部的學歷認證;
定向人員需提供單位開具證明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公告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已過報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8月5日17: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或在8月5日17:00之后報名的,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8月6日17:00準時關閉。
4.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內容和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情況和崗位實際需要劃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予入圍面試。
(6)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在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2.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崗位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1:2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2的按達到合格分數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和地點在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面試合格分數線:按60分劃定,低于60分為不及格。
(6)面試成績發(fā)布:面試成績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3.考試總成績計算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迭c后2位。
報考同一崗位中招聘人數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
畢業(yè)證;
學位證(如有);
本人近期證明2寸免冠證件照片;
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的學歷認證;
定向人員需提供單位開具證明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根據考試結果,組織人選進行體檢。事業(yè)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jiān)察人員參與。
4.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限為7天。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錄用人員按綜合分數排名高低選取崗位,由樂東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下發(fā)聘用通知。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用人單位填報《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辦理工資等手續(x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編人員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八、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各項紀律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嚴格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監(jiān)督或投訴電話:0898-85522376。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98-85523454
本公告中所有咨詢電話的咨詢時間均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不接受咨詢
附件:樂東黎族自治縣專項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綜合類、教育類)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