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招聘51人公告
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滿足學院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瓊人社發(fā)〔2013〕19號)文件精神,擬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51名高層次人才。
一、學院基本情況
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創(chuàng)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養(yǎng)經貿類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主的國有公辦高校,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yōu)質校、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驗高校、全國職業(yè)院校實習管理50強、全國職業(yè)院校學生管理50強、全國職業(yè)院校魅力校園、全國職業(yè)院校就業(yè)競爭力示范校、全國高職高專院校競爭力百強學校、全國高職院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工作先進單位、全國職業(yè)教育先進集體。2019年3月27日,李克強總理到學院考察工作,對學院改革發(fā)展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崗位相關條件要求的高層次人才。
三、招聘的崗位及人數(共51名)
詳見附件《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表》。
四、資格要求
(一)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熱愛教育事業(yè),積極樂觀,熱愛學生,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善于溝通;
3.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能力以及其他條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屬在職人員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須在合格(稱職)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已就業(yè)人員;
5.失信被執(zhí)行人;
6.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不得報考的;
7.現役軍人;
8.未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9.有不適宜從事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的行為及經歷表現的。
10.報名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
(三)年齡要求:
應聘人員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年齡50周歲及以下,從1969年7月1日算起;
年齡45周歲及以下,從1974年7月1日算起。
五、考核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從招聘信息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前,共分2個報名段。
第一個報名段2020年10月15日前;
第二個報名段2020年12月30日前;
2.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名郵箱:hnjmzp_rc@vip.163.com。
3.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以文件夾(文件夾名及郵件主題為"報考部門+崗位名稱+姓名+學歷+職稱+高校人才網")壓縮包發(fā)至報名郵箱,并按以下序號排序附件內容:
(1)《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word格式)
(2)《誠信保證書》(須親筆簽名,圖片格式)
(3)佐證材料(按崗位要求提供):身份證(正反);各學段畢業(yè)證、學位證(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各學段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科研成果清單及相關證明;職稱證書及聘書;招聘條件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合并為一個PDF格式文件)
4.材料說明:工作經歷證明須同時提供社保記錄及勞動(聘用)合同。
5.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包括試用期)發(fā)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核
按專業(yè)從學院考官庫中抽調人員組成5人或7人的考核小組,考核以"談話+說課+答辯"的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思想政治表現、職業(yè)道德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及崗位適應能力。
1.學院根據報名情況,分六次進行考核:
第一次考核2020年10月底;
第二次考核2021年1月底。
每次考核結束,將根據招聘情況及時更新崗位及人數信息,如崗位已招滿的將不再開展考核。
2.考核合格分為75分,并得到考核組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票。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得票未達標的不予聘用。
3.各崗位考核時間、地點待定。
4.被考核人員須攜帶報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并遞交《誠信保證書》原件。
5.注意事項:
考核時未攜帶居民身份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核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結果造假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考核情況(在合格分數線以上、得票達標)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次名人選。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體檢復查僅能一次。復查在我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陪同下前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疾觳缓细?、考生自愿放棄或對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聘用人員上報海南省教育廳。獲批后在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六)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由我院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yè)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且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yè)編制崗位。
2.享受事業(yè)單位按照國家、省政府及校內績效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3.符合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按照海南省和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落實有關待遇。具體可參看《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和管理辦法(試行)》。
七、其他事項
(一)一經聘用,按照海南省和學院高層次人才管理辦法落實待遇。
(二)本方案由海南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