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選調18名管理人員公告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3年公開選調管理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校干部隊伍建設,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guī)定,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公開選調工作,為我校黨政管理機構及群團組織公開選調18名工作人員。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堅持依法、依規(guī)、依程序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擇?yōu)選調原則。
二、公開選調崗位
此次公開選調的崗位為機關黨政管理部門和群團組織科級及以下管理崗位(管理七級及以下崗位),選調人數為18人。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國在編在崗的事業(yè)單位職員,或黨政機關及市縣的公務員。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公務員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轉為事業(yè)單位編制,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
(二)選調條件
1.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在現崗位曾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獎項者,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學歷可放寬至大學本科。
4. 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相應碩士學位;
5. 所學專業(yè)按照崗位需要確定,詳見附表《選聘崗位表》。
6. 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 身體健康,能夠承擔崗位職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 按照有關規(guī)定,試用期、服務年限未滿的,或轉任、調配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者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 年齡計算、工作經歷時長的計算,現任職務職級等,以及獲取學歷學位、資質資格、政治面貌等時間截至2023年12月30日。
2. 報名者應使用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報名。報名者用于報名的學位,應當是報名所用學歷相對應的學位。
3.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報名者不得選報任職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 對報名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對存在弄虛作假、隱瞞真相而騙取報名資格情形的人員,取消報考資格,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作禁考、記入誠信檔案等相應處理。
四、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復審、面試考核、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7日—4月30日
(2)報名方式:請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后發(fā)送至海南熱帶海洋學院人事處郵箱rhdrsc@163.com。郵件主題請標明:“選調+應聘崗位名稱+姓名+最高學歷及專業(yè)”字樣,所有原件(包括照片)在資格復審時再提供。報名日期以電子郵件收件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郵件內容書寫格式不規(guī)范的視為無效郵件
(3)報名材料(原件掃描電子版):
①《報名表》見附件2;
② 本人身份證;
③ 在職證明;
④ 學歷學位證書;
⑤ 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⑥ 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它材料。
2. 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的材料進行分析,根據申報人條件與申報崗位的契合情況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并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報名人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選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
3. 考核比例。報名人數與選聘崗位的比例不低于2:1,對未達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縮減選聘人數,其中,對選聘人數只有1名的崗位或縮減后仍達不到2:1的崗位予以取消。縮減和取消的崗位將在校園門戶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面試開始前一天進行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格復審材料:
①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② 在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③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④ 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面試考核
面試采取自我介紹和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和水平。
每一位競崗者面試基本時間為15分鐘,分自我介紹、回答評委提問兩個環(huán)節(jié)。自我介紹時間為5分鐘,主要介紹自己基本情況、競崗優(yōu)勢和工作設想等;回答評委提問的時間為10分鐘。
成績公布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最終成績出現并列的,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
面試結束后3日內,發(fā)布面試人員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四)考察及相關環(huán)節(jié)
1. 確定考察對象
公開選調原則上實行等額考察。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3日內,公布擬考察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有跑官、拉票等非組織行為的;
(4)除特殊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在有關教育教學和管理活動中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不力、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
(7)師德師風存在問題或者有學術不端行為受到查處的;
(8)有偽造學歷學位、獎勵證書、檔案材料等行為受到責任追究的;
(9)其他原因不宜列入考察對象的。
2. 考察
考察由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黨委組織部和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調崗位的人崗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報名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等額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按報名人員最終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一次。
(五)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在校園門戶網人才招聘專欄對公開選調擬任用(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聘用)的,由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黨委印發(fā)任用(聘用)通知,并由學校人事處辦理相關人事關系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間所反映的問題核實后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五、紀律要求
為了維護公開選調工作秩序,對于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公開選聘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guī)情形的報名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相應處理,并將違紀違規(guī)情況通報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各有關部門以及所有參與此次公開選聘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要嚴格遵守公務回避有關規(guī)定,凡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問題的人員,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六、相關說明
(一)公開選調工作相關事宜由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二)對報名者向同一崗位提交3次報名信息,經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次選報該崗位。
(三)報名者須提交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出現規(guī)定的遞補情形時聯系,因無法與報名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fā)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有關輔導班、輔導網站、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選調組織者無關。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3年公開選調管理人員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