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學院選聘工作人員25人公告
衡水學院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上級批準,衡水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二、選聘方法
按照制定選聘方案、發(fā)布選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具有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和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本次選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的2022年高校畢業(yè)生。
(2)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yè)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yè))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擬選聘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25名。具體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衡水學院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報考專職輔導員崗位的須提供中共黨員證明(附件2)掃描件。
(三)以下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1、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
2、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含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中有嚴重舞弊行為或不良記錄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步驟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選聘公告在衡水學院人事處網頁發(fā)布。
(二)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hsxy.pzkaowu.com/
報名時間:2023年2月22日08:00至2月28日17:00。
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選聘政策和崗位條件,然后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對提交審核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考生存在填報信息不真實、相關材料內容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符等情況,即取消資格,并記入不良記錄名單,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3、按網上報名有關要求規(guī)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tǒng)自動拒絕。
4、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
5、考生務必牢記報名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證件審核時間、面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丟失、被他人盜用、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6、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填寫清楚本人常用的聯(lián)系方式,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遞補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者提供報名材料,我校負責受理報名和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3月1日至7日。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考生,由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另行發(fā)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筆試
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筆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內容為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校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和高等教育法規(guī)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報名資格證件審核。
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證件審核,證件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信息。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同時依據筆試總成績排序順延遞補面試人選。
(六)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的均進入面試,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七)總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筆試、面試和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八)體檢、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
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體檢單位。。
考察主要審核本人檔案和相關證明資料,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律意識、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動放棄體檢、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選聘資格,按選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察。
(九)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經學校集體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學校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公示期間無異議,按規(guī)定辦理納入衡水學院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的相關手續(xù)。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318-6016029
六、本公告由衡水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衡水學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