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2023年河南省民政廳(含河南省救助管理事務中心)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確認公告
http://www.shenzhenhaoting.com 2023-03-27 11:58 來源: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民政廳(含河南省救助管理事務中心) 2023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確認公告
根據(jù)《河南省2023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河南省民政廳(含河南省救助管理事務中心)2023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確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
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23年4月3日至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點:河南省民政廳(鄭州市鄭東新區(qū)祥盛路18號)人事教育處1001房間。
三、面試資格確認須提交材料
面試資格確認采取現(xiàn)場審查的方式。請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按照《河南省2023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攜帶材料主要有: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
(二)筆試準考證。
(三)所報職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考生學歷證書所學專業(yè)應與職位要求專業(yè)一致。考生個人判斷所學專業(yè)與職位要求專業(yè)相關相近的,由考生個人準備相關證明材料。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所報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國有企業(y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附社保繳納流水)。
(五)在職人員提供其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同意報考的證明。
(六)目前在黨群部門、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人大機關、政協(xié)機關等部門工作的考生,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非公務員和非參公人員的證明。
(七)個人學習和工作經(jīng)歷說明(具體要求見附件2)。
(八)其他公告要求準備的材料。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面試確認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由考生本人到場當面進行,不得頂替。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照面試通知單要求參加面試。
(二)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無法提供證明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虛作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主動放棄面試的考生,需提交經(jīng)本人簽名的書面聲明。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確認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四)因考生主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發(fā)布遞補公告。遞補只進行1次。
(五)我廳后續(xù)公告和相關通知均在河南省民政廳門戶網(wǎng)站公布,原則上不再通過其他方式通知,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咨詢電話:0371-65908876(省民政廳機關)
0371-55157891(省救助管理事務中心)
附件:
河南省民政廳人事教育處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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