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鄭州市惠濟區(qū)招聘教師150人公告
2023年鄭州市惠濟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推進我區(qū)教育事業(yè)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50名,財政全供事業(yè)編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崗位
詳見《2023年鄭州市惠濟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
根據報名情況,招聘中出現的空缺崗位可調劑到其他學段或學科的招聘計劃中。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心理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語文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4.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取得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取得小學、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二)資格條件
詳見《2023年鄭州市惠濟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惠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uiji.gov.cn/)發(fā)布。
(二)報名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
2023年8月3日9:00—8月5日17:00,登錄人事人才測評考試網(http://www.etaa.com.cn)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提交報名材料后上傳照片,具體要求詳見報名網站公告。
報名期間技術咨詢電話:4001791796
咨詢時間:9:00—12:00,14:30—18:30
2.資格初審
2023年8月3日上午9:00—8月6日下午17:00前,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在填報信息1日內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
資格審查通過后至2023年8月6日20:00前登錄原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考務費每人3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0日下午17:00前登錄原報名網站,按照網站提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A4紙)。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遺失不補,未按規(guī)定出示所需證件的,取消相應資格。
5.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
(2)報考在職教師崗位考生須上傳經學校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在職教師工作經歷證明》原件(附件2)。
(3)留學回國人員,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4)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可上傳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報名應聘,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5)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鄭州市惠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并按要求進行報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所報崗位報名條件仍進行了網上報名,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務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6)各崗位報考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應不低于5:1,達不到比例的,根據招聘崗位急需緊缺的需要,經惠濟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育理論知識,教育法規(guī)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教材教法及班級管理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加分條件: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2015年后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公開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條件者,需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5:00—17:30到鄭州市惠濟區(qū)實驗小學(惠濟區(qū)開元路與清華園路交叉口東200米)提交身份證、“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年度考核表(兩年)、入伍及退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4)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筆試總成績在鄭州市惠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2.面試資格確認
(1)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名額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同一學科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達不到3:1的,按照該學科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經過遞補后仍然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2)面試資格確認所需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打?。?、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面試考生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還需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在職教師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學校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在職教師工作經歷證明》、近兩年在中學、小學工作期間的社保繳納憑證或工資發(fā)放流水單(均須加蓋學校公章)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在惠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按照通知要求參加面試。
3.面試
(1)面試主要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報考體育、音樂崗位的考生,除試講答辯外還需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其面試成績=試講答辯成績×5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50%。
(2)試講范圍為惠濟區(qū)現行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答辯問題范圍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和學科專業(yè)知識方面有關問題。
(3)面試當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同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組織現有的應聘人員面試。其面試成績應達到所在面試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遇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以筆試總成績高低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筆試總成績也相同,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同等條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yōu)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優(yōu)先進入體檢。
(二)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鄭州市惠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ㄋ枷胝嗡刭|、道德品行、工作態(tài)度及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有無違法犯罪情況等方面,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
(四)在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惠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受聘在職教師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guī)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yǎng)老保險,在惠濟區(qū)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三)根據工作需要,任教學科和學段可作調整,不服從分配和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原單位不同意調出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時間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七、其他事項
(一)筆試總成績和擬聘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惠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或公布。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所留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并及時查看與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凡各個環(huán)節(jié)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zhí)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二)研究生專業(yè)參考教育部202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本科專業(yè)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3年版)》。具體專業(yè)名稱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鄭州市惠濟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務咨詢電話:0371—63639072 0371—6117952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鄭州市惠濟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