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北安市黨政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2019年北安市黨政機關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加強北安市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北安市黨政機關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50名。其中,市委辦公室4名、政府辦公室5名、紀委監(jiān)委10名、組織部3名、宣傳部2名、政法委2名、統(tǒng)戰(zhàn)部2名、應急管理局3名、司法局3名、文體廣電和旅游局2名、醫(yī)療保障局2名、營商環(huán)境建設監(jiān)督局3名、水務局1名、退役軍人事務局1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名、發(fā)展和改革局2名、審計局1名、農業(yè)農村局1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1名。
二、選調范圍
除北安市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以外的,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經省級公務員統(tǒng)一考試招錄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均可報名。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服務期限已滿(服務期限未滿的,需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崎L級公務員、全日制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有用人單位工作經歷,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相關選調具體資格條件見《2019年北安市黨政機關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及條件》(錄用后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期及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試用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時間:2019月12月13日—2019月12月27日,報名人員須在上述時間內按要求進行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地點:中共北安市委組織部干部組(北安市行政辦公中心1306室)。聯(lián)系電話:0456-6426050、6426052。
報名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
4、《北安市公開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式兩份,報名表內所在單位意見、所在地組織部門意見處需注明:同意報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5、本人《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機構編制平臺內打印《機關單位人員信息表》加蓋編制部門公章;
7、自薦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工作簡歷、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等情況。
8、本人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張。
(二)資格審查。報名時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審查結果當場告知報名人員,如發(fā)現(xiàn)填報信息不實,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考試。報考人員與選調名額比例按2:1以上比例把握,達不到比例要求,相應減少選調名額??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總成績?yōu)?00分,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結合實際,測試考生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實行百分制,筆試分值占總成績權重為6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選調名額1:2(最多不超過1:3)差額確定面試人員。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選調;面試分值占總成績權重為40%。筆試和面試按權重折合成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選調。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差額確定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有本部門工作經歷,或父母、愛人在北安市工作、生活的優(yōu)先考慮),組織部門將成立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人選自愿放棄考察選調資格、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考察不合格,則取消相關人員考察選調資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五)體檢。體檢依據(jù)《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六)公示。根據(jù)考試考察情況確定選調人選,在北安電視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分配到選調單位具體崗位。
(七)辦理調轉手續(xù)。本次公開選調不設具體崗位,一經錄用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轉手續(xù)(簽訂最低服務年限承諾書)。
五、紀律要求
參加選調人員在選調過程中作弊、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咨詢、監(jiān)督電話
為便于選調工作的順利開展,體現(xiàn)選調工作嚴肅性、公開性和規(guī)范性,公布咨詢電話和監(jiān)督電話如下:
咨詢電話:0456-6426050
監(jiān)督電話:0456-6426051
以上未盡事宜由中共北安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中共北安市委組織部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