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公務員考試荊門市質監(jiān)系統(tǒng)資格復審公告
荊門市質監(jiān)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6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地點:荊門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6樓人事科(荊門市象山三路3號)
乘車路線:市內乘1路(外環(huán))公交車在市博物館站下;12路(內環(huán))公交車在市婦幼保健院站或象山小學站下。
三、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所有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6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2、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guī)定、約定或已滿規(guī)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guī)定、約定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3、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有關要求和程序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四、其他事項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模埣皶r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聯(lián)系電話:0724—6811383
附件:荊門市質監(jiān)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荊門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