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黃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試體檢考察公告
2018年黃石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有關事項的公告
黃石市2018年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面試工作現(xiàn)已結束,根據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8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審批等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我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工作安排及有關注意事項公告如下,請相關考生做好準備工作。
一、關于體檢工作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
根據面試人員的筆試、專業(yè)科目考試、面試成績進行審核計分,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名單附后)。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體檢工作另行組織。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請參加體檢的考生于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7:4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湖濱大道39號)一樓大廳集合。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同放棄體檢資格。
(三)注意事項
1、參加體檢的考生須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表》(附件2下載打印,請考生仔細閱讀表中體檢須知,如實填寫表二并簽字、粘貼一張兩寸近期免冠照片),體檢費自理(約400元,不包括復檢費用)。
2、參加體檢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飲食和休息。參加體檢的考生體檢當日必須空腹(自頭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在未做完血檢,尿檢和B超前,不得進食,以免影響檢查結果。
3、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
4、體檢結束后,招錄機關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外地考生在體檢結果未公布出來前(約2天)盡可能不要離開黃石。
5、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體檢全過程對考生實施封閉管理,從報到至體檢結束時止,嚴禁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否則按違紀處理。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或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或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xiàn)場的,取消體檢資格。對于體檢中冒名頂替和調換體檢樣本的,按公務員考試作弊處理。嚴禁考生家長及陪同人員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yī)院體檢區(qū)域。
6、妊娠期考生在體檢時應及時告知體檢醫(yī)生,關于妊娠期考生的體檢問題以《報考指南》第二十二條解釋為準。
7、體檢結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各招錄機關通知考生。
二、關于考察工作
(一)考察對象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產生擬考察人選。各考察對象應準備個人自傳(自傳具體要求見附件3)提供給招錄機關。
(二)考察時間
考察工作從7月16日開始至8月16日結束。具體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三)考察組織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公務員局)會同招錄機關共同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由招錄機關根據用人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招錄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聯(lián)系電話:0714-65167966513181
附件:1.黃石市2018年度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xls
黃石市人社局(公務員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