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招聘937人公告
2021年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937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筆試包括《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筆試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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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21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省直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服務社會公益事業(yè)發(fā)展,積極促進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fā)〔2020〕10號)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將組織省直事業(yè)單位采取統(tǒng)一筆試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3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二)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等應當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對象、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內高校畢業(yè)生及湖北籍高校畢業(yè)生。
(二)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21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對崗位條件相關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21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方式一覽表》(附件2)。
三、報名
(一)報名渠道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等,一般應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凡屬涉密崗位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一律線下申報。
(二)時間安排
1.報名: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報名窗口于4月11日17:00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城鄉(xiāng)特困救助供養(yǎng)對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然后在筆試考點現場退費。
4.打印準考證: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24:00,已繳費確認人員自行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如遇打印問題,請登錄該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27-87325449。
(三)報名注意事項
詳見《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21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附件3,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時間: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3.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類別和內容
1.針對不同招聘崗位特點,按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五個類別分類設考。其中:中小學教師類(D類)綜合應用能力科目分為小學教師崗位和中學教師崗位兩個子類。
2.考試內容詳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附件4)。
3.除《崗位表》中標明的免筆試崗位,其他所有崗位的考生均須參加統(tǒng)一筆試中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yōu),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guī)定的比例(面試入圍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通過湖北省人社廳官網和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對被取消的崗位已繳費考生全額退費。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在筆試日后一個月左右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考生可查詢本人成績。
五、面試
(一)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二)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表》中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的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通過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官網公布調整情況。
(三)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面試入圍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在本單位或主管部門官網發(fā)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五)各單位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面試成績合格線控制,并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六、考試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按照有關規(guī)定直接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
(二)計分方法?!堵殬I(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其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3×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三)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稱職)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yōu)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總分上增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yōu)惠政策。上述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項目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其中,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審核),統(tǒng)一由省“三支一扶”辦匯總并公示。上述人員中已公開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優(yōu)惠政策。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4月19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方法和相關要求詳見《湖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21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考試加分事項說明》(附件5)。
七、體檢、考察
(一)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四)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特別說明:對報考湖北警官學院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按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的有關要求和標準,組織開展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等工作。其他相關行業(yè)有職業(yè)準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八、公示及備案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在本單位或主管部門官網、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平臺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歸口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
九、聘用
經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各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所聘崗位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一、違紀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負責解釋?!秿徫槐怼分兴袃热?,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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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