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司法行政機關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省司法行政機關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5月12日、13日、14日,為期3天。具體時間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武漢融通中南花園酒店四樓陽春堂廳;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武珞路558號。
武漢市內(nèi)可乘多路公共汽車到武珞路丁字橋站下,或乘地鐵2號線到寶通寺站下A出口出,資格復審路線咨詢電話:027—67817688。
(報考省司法廳機關、省法律援助中心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在省司法廳機關402室,地址:武漢市武昌水果湖洪山側路22號,咨詢電話:027-87238541)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忌鷳崆霸谥袊叩冉逃龑W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載打印與本人已持有學歷證書相匹配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現(xiàn)場提交審核。
2、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4、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5、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diào)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忌m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職位取消、核減情況
省沙洋強戒所14230203002000009職位計劃招錄1人,未達到1:3競爭比例,該招錄職位取消。
防疫有關要求
1、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在資格復審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前14天有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疫情風險等級查詢可使用“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點擊“疫情風險查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或登陸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選擇查詢地區(qū)即可了解該地的疫情風險等級。
2、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全程佩戴口罩。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3、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其他事項
1.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zhuǎn)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2.面試擬定于6月初進行,具體安排以公開發(fā)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聯(lián)系電話
027—87238541(省司法廳)、027—67815542(省監(jiān)獄局)、027—87269035(省戒毒局)
附件:
1.湖北省司法行政監(jiān)獄系統(tǒng)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湖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tǒng)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3.湖北省司法廳機關、省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湖北省司法廳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