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2023年湖北恩施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shenzhenhaoting.com 2023-03-30 11:39 來源:中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告》,現(xiàn)就恩施州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
按職位招錄計劃數3:1的比例,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末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方式
1. 時間:2023年4月3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 地點:恩施州工人文化宮一樓(恩施市清江東路8號,原州民族廣場)。
3. 方式: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核方式進行??忌鷧⒓蝇F(xiàn)場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可采取委托他人方式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委托書和確保資格復審資料真實可信的承諾書。
三、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 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 資格復審時,由審核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核查學歷學位。尚未發(fā)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可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證明,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再向審核單位提交原件,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核查。留學回國人員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 報考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需要服務期滿2年)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4.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5. 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其中:戶籍證明以戶口本為依據;生源地證明以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為依據;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可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足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
四、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
全州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由各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另行安排。
五、達不到競爭比例職位處理情況
恩施市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4等5個職位按照不低于2:1競爭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恩施市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2核減招錄計劃1名;來鳳縣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崗2核減招錄計劃2名,按照不低于2:1競爭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相關信息見附件2。
資格復審后,對因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達不到3:1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省委組織部審核同意開考的艱苦邊遠地區(qū)、黨政緊缺專業(yè)人才等職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招錄計劃。
六、其他事項
1. 報考人員在參加我州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等,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我州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隱瞞不報的視為不誠信。
2. 如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交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忌艞壻Y格復審的,需以書面形式告知招錄機關,由招錄機關依次遞補。
3. 考生應注意自我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4. 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工作安排請關注恩施州黨建網發(fā)布信息。
公告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由恩施州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恩施州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恩施州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核減招錄計劃、降低競爭比例職位
3.各招錄機關聯(lián)系方式一覽表
恩施州公務員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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