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常德石門縣部分縣直單位選調16人公告
石門縣2022年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有關文件規(guī)定,石門縣部分縣直單位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數(shù)量
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管人員)2名,具體崗位及數(shù)量詳見《2022年石門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管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1》);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4名,具體崗位及數(shù)量詳見《2022年石門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以下簡稱《職位表2》)。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選調對象學歷、專業(yè)、年齡等要求見《職位表1》、《職位表2》,專業(yè)名稱參考《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3);
4.公務員(參管人員)應具備兩年以上公務員(參管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
5.公務員(參管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職務和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xiàn)任職務職級崗位任滿1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除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聘人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7.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公務員(參管人員)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管人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擬調出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不含試用期);
7.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參管人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2年7月31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時間:2022年8月10日-8月11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2.地點:各選調單位政工股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如實填寫《石門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提交如下資料,報名者對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性負責。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料;
④現(xiàn)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⑤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檔案管理部門出具);
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資格審查:由主管單位和其選調單位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不符合選調條件者,隨時取消資格。
5.最低開考比例:公務員(參管人員)報考人數(shù)與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在8月12日8:00-10:00到石門縣人力資源考試院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6.領取準考證:
時間:2022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地點:縣人社局考試中心二樓
要求:請考生及時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考試
1.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材料作文,筆試滿分100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崗位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3.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滿分100分。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入圍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4.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成績合成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
(2)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則另行加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確定考察對象,一般實行差額考察,無差額考察對象的實行等額考察。由主管單位和其選調單位共同對其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選調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對檔案進行審查。組織考察時,應根據(jù)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shù)目疾旆绞?,并形成客觀的考察結論。
六、遞補
選調計劃出現(xiàn)空缺時,由選調單位書面申請,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同意,可按照選調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確定選調對象
考察合格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主管單位和其選調單位根據(jù)《職位表2》中選調崗位及擬選調人員資質等確定具體擬聘崗位等級,按要求報縣人社局審核,如不同意擬聘崗位等級視為自動放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回避
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公開選調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公務員(參管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選調單位的崗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選調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選調單位負責人和選調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選調或辦理人員異動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也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選調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選調崗位有試用要求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十、疫情防控
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報考者須嚴格履行防疫義務,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現(xiàn)場報名和進入考點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健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并承諾7天內無高中風險區(qū)旅居史。現(xiàn)場報名和考試期間,除核驗身份等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監(jiān)督
縣紀委監(jiān)委對整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全方位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6-5324996(石門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辦)
0736-5329855(石門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0736-5333980(石門縣人力資源考試院)
監(jiān)督電話:0736-5336006(石門縣紀委監(jiān)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
附件1:2022年石門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管人員)職位表
附件2:2022年石門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5:石門縣2022年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選調筆試疫情防控考生承諾書
中共石門縣委組織部
石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