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35人公告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法官助理崗位32名、綜合文秘崗位3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獲得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報考法官助理崗位、獲得文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綜合文秘崗位的優(yōu)先考慮;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道德品質,愛崗敬業(yè),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自愿從事法官助理、綜合文秘工作;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八)聘用后,服從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被辭退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五)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六)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七)涉毒吸毒人員;
(八)本人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九)本人或親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湘潭市轄區(qū)內從事律師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為:人事招聘服務平臺www.jobgov.com。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身份證及學歷等相關證書掃描件。
2.報名時間:2023年4月4日(周二)8:00- 4月14日(周五)17:00。
3.招聘流程: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5.網上報名同時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7日(周一)17:00。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參加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該比例的,核減相應招聘計劃數(shù)。
6.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4月19日(周三)9:00至4月20日(周四)9:00自行在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考資格。
(二)筆試
筆試由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專業(yè)第三方機構出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和履行崗位職責應當掌握的專業(yè)知識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其成績按60%計入綜合總成績。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不能以電子身份證代替,下同)。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
1.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復審所需材料均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及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進行公示,不另行通知,請各報考人員自行查看。
3.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無面試資格。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取考官評分的平均值。面試現(xiàn)場公布成績,其成績按40%計入綜合總成績。面試委托專業(yè)第三方機構出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經過面試考生的綜合總成績在成績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有效。根據(jù)需要,在規(guī)定的計劃數(shù)內及本院法官助理崗位、綜合文秘崗位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以下遞補(補錄)原則進行補錄。
遞補(補錄)原則:按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補錄)。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具有法院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六)體檢
1.根據(jù)綜合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的人員、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可以復檢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復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3.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參加體檢的,實行遞補。
(七)考察
由本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進行。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或棄權時,實行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本院將安排公示合格人員與法院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所在部門和審判管理辦公室考核合格,本院予以留任,考核不合格的,由勞務派遣公司解除與相關人員的勞動合同。本院留任的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為3年,但服務期限內如因法院機構改革或上級相關政策要求等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將無條件提前終止合同,且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工資福利待遇
試用期月工資3000元。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4000元(含個稅和四險一金個繳部分,不含餐補),按政策購買四險一金,年底工作考核稱職以上發(fā)放績效考核獎金。
五、紀律要求及有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開展工作。本院將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0731-58553235(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督察處)。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體檢費由體檢對象自行向體檢醫(yī)院繳納外,不另外繳納任何費用。
(三)與本次招聘工作相關的信息(含公告、成績通知及相關事項等)均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及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進行公示,請報名應聘的考生隨時關注網站信息公示情況,不另行通知。
(四)考試報名時務必留下多種聯(lián)系方式(本人、親屬手機
或固定電話),特別是在資格審查、面試和遞補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
(五)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由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31-58553348。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