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警察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江西警察學院2022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單位簡介
江西警察學院是江西省唯一的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主要承擔公安高等學歷教育與警察職業(yè)培訓教育。學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學校,歷經江西政法學院、江西政法干部學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江西公安??茖W校等發(fā)展階段。2010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建立江西警察學院。學院實行省政府領導,江西省教育廳和江西省公安廳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廳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江西警察學院增掛“江西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牌子,實行公務員管理,同時設立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學院設10個教學系部,經批準設置15個本科專業(yè),在校生4600余人?,F(xiàn)有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管理學、網(wǎng)絡安全與執(zhí)法、警務指揮與戰(zhàn)術等9個公安專業(yè),法學、信息安全、英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4個普通專業(yè),覆蓋法學、工學、教育學、文學等學科門類。偵查學、治安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3個學科被確定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點學科。2015年經濟犯罪偵查專業(yè)被評為全國公安高等教育重點專業(yè)建設點。2019年經濟犯罪偵查專業(yè)被評為國家一流專業(yè)建設點,偵查學、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被評為江西省一流專業(yè)建設點。
現(xiàn)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以下博士人才。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shù) |
崗位條件 |
教研崗 |
2 |
教育學類(04)專業(yè),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
教研崗 |
1 |
管理學類(12)專業(yè),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
教研崗 |
1 |
刑法學(030104)、訴訟法學(030106)專業(yè),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yè)均一致,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
以上崗位要求: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立場堅定;
2.遵守職業(yè)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3.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具有博士學歷、學位。
三、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6月6日。
(二)報名須提供的材料(均要求為電子材料):
1.個人簡歷(含應聘者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各類獎勵或榮譽等)
2.相關資質材料PDF格式掃描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身份證、職業(yè)資格證書、有關獎勵或榮譽證書等。海歸博士應額外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
3.提供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包括重要學術論文及收錄情況、代表性科研項目情況和科研成果獲獎證書掃描件等)。
(三)聯(lián)系方式:
1.聯(lián)系電話:0791-88673025;
2.報名郵箱:jxjcxyrsc@163.com;
3.聯(lián)系人:梅老師、嚴老師;
4.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梅嶺大道1666號江西警察學院人事處,郵編:330103。
四、考核辦法
(一)心理測試:應聘者應先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達到標準者,方能進入考核。
(二)考核方式: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一)根據(jù)考核結果,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fā)〔2010〕09號)執(zhí)行,須在學院指定的省級三等甲級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六、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含政審)合格,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事業(yè)編制調入或接收,納入學院教育教學研究中心事業(yè)編制管理。
七、待遇
(一)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二)享受博士補貼、科研啟動費(文科5萬元、理工科10萬元)、學位津貼待遇、校內聘任專業(yè)技術崗位績效獎金待遇。其中博士補貼、學位津貼在每年學院績效獎金中經年度考核發(fā)放,考核優(yōu)秀和稱職(合格)的全額發(fā)放;基本稱職的按40%發(fā)放;不稱職的不發(fā)放。根據(jù)具體情況,博士享受補貼30萬元、25萬元、20萬元、10萬元(分10年支付),及學位津貼6000元/年、4800元/年、3600元/年、2400元/年。
(三)符合南昌市“人才10條”政策有關規(guī)定的,可享受南昌市政府給予的相關待遇。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按照上級部門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招聘工作將盡量采用電話、視頻、互聯(lián)網(wǎng)等非現(xiàn)場接觸方式辦理有關事項,以減少人員聚集交叉感染風險。
(二)相關調整事項學校將以網(wǎng)站發(fā)布的形式向社會公告。
江西警察學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