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招聘輔警27人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人數(shù)
本次計劃招聘合同制輔助工作人員27名,限男性,其中工作地在青原區(qū)城區(qū)23名,工作地在文陂鎮(zhèn)1名、新圩鎮(zhèn)1名、富田鎮(zhèn)2名。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是本市常住人口。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按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公開招聘采取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的程序擇優(yōu)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①現(xiàn)場報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最高學歷證書、退役證、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1份及優(yōu)先招聘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紅底1寸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到報名現(xiàn)場填寫《青原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并領取考生須知。
②郵件報名:如本人確因特殊原因無法現(xiàn)場報名,可通過郵件報名。將《青原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填寫完整,加貼一寸紅底照片后以Word文檔格式,連同身份證、戶口本、最高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資料的掃描件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742754413@qq.com,郵件主題應注明報考人員姓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我局將通過郵箱發(fā)送考生須知。
2.報名時間: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現(xiàn)場報名地點: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qū)文天祥大道6號青原公安分局4樓政工科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三)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采取書面答題方式進行。筆試主要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公安工作常識、法律法規(guī)常識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內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溝通協(xié)調和應變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成績?yōu)?00分。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占50%)、立定跳遠(占30%)、10米×4往返跑(占20%)(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考生成績相同,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2〕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錄用后報銷。
2.考察:體檢結束后,組織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報名資格再次審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產(chǎn)生崗位空缺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通過青原公安微信公眾平臺等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上崗手續(xù)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招聘的,辦理上崗手續(xù)。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六、薪資待遇
試用期發(fā)放試用期工資2000元/月;聘用期間,按分局同類人員發(fā)放工資待遇。
七、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在青原公安微信公眾號發(fā)出筆試、體能測試、政審、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應聘人員不能按時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2.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八、聯(lián)系電話
付警官:0796-8115969,15216287645。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