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招聘輔警12人公告
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2023年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關于印發(fā)<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規(guī)定>的通知》(贛公字[2021]118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擬公開招聘12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人數:12人
招聘崗位:
1.勤務輔警,8人,男性,35歲以下;
2.文職輔警,1人(定向招聘),性別不限,45歲以下;
3.勤務輔警,3人(定向招聘),男性,35歲以下。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歲及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文職輔警要求十八周歲及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四十五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勤務輔警應當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警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人員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其中,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的,可按畢業(yè)時的學歷報考;
6.定向招聘崗位僅限于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在職過渡期輔助人員報考;
7.要求九江市本地戶籍(柴桑區(qū)、潯陽區(qū)、濂溪區(qū)、經濟開發(fā)區(qū));或者常住地在本地(提供房產證明)。
8.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
9.自愿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招聘人員條件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國家和江西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人員參加勤務輔警招聘的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應聘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得再續(xù)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不得被招聘到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全市公安機關現有員額制輔助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招聘程序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1日9:00至8月20日17:00。
2.報名方式:通過職暢云在線報名考試平臺: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據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報名成功。
3.報名費用:50元。
4.報名事項及要求:應聘人員需按要求填寫相關報名信息,上傳近半年一寸免冠照片,填寫的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否則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二)現場資格審查
請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08月21日(9:00-11:30,14:00-17:00)帶上相關資料自行前往現場提交資料審核,逾期沒有提交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地址:江西江暢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區(qū)九江人力資源服務產業(yè)園二樓203室-廬山西路22號)。
報名咨詢電話:0792-6893536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提交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下載打印本人《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5)符合優(yōu)先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1.筆試內容:考試內容范圍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3.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為筆試不合格,一律取消入闈面試資格。
(四)體能測試
1.所有應聘人員必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科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縱跳摸高三項,體能測試采用達標制。
2.考生應當根據個人身體狀況自愿參加體能測試或提前備訓,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視為主動放棄測試。
3. 體能測試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面試
1.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名單,招聘職數與應聘人數未達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面試順序按當天現場抽簽順序確定。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應急應變能力等適應崗位的能力。
3.面試當場公布的面試成績,有效分數為70分,低于有效面試分數的為面試不合格,一律取消擬入闈體檢資格。
4.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入闈。勤務輔警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費用自理。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照1:1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考察。政審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guī)定,參照人民警察政治審查有關規(guī)定,對考生開展政審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及個人檔案等方面情況。因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照1:1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政審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公示期間收到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線索,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九)崗前培訓和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結束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依法依規(guī)辦理聘用手續(xù),與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對因培訓、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將從未聘用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錄。
(十)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輔警試用期六個月,發(fā)放試用期工資,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從次月起享受對應層級工資標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有關事項
1.此次招聘的公告、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公告或名單在柴桑公安、職場云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電話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3.關于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yè)生報考問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視為大專學歷報考;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yè)生,可視為本科學歷報考。
4.對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此次招聘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負責解釋。
五、監(jiān)督、咨詢電話
根據招聘工作職責,來信、來訪由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調查處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需調查處理的應在10天內派出調查組(須由二人以上組成),在15天內調查完畢并提出處理意見,情況復雜的不超過一個月。
咨詢電話:15779271551
監(jiān)督電話:0792-6818532(區(qū)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
附件下載:files/attach/images/content/20230811/16917391674643.docx
九江市柴桑區(qū)公安局
江西江暢人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