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市公安局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公告
2020年吉林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公告
按照《2020年度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和吉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吉林市委組織部、吉林市公安局決定開展2020年吉林地區(qū)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人員范圍
報考吉林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吉林市公安局監(jiān)管支隊、吉林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磐石市公安局、永吉縣公安局、樺甸市公安局、蛟河市公安局、舒蘭市公安局、上營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職位的考生,按照錄用計劃1:3比例,在筆試合格線以上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復審合格后確定體能測評人選。
二、體能測評時間
9月29日上午7:30—11:30
9月29日下午13:00—17:00
因疫情原因,為減少人員聚集,參加測評的考生分為上下午兩個時段分別進行,各測評60名左右考生,具體組別由資格復審當天考生本人抽簽決定。
三、體能測評地點
吉林市體育訓練基地(吉林市昌邑區(qū)中興街170號,乘4路、10路、14路、29路、35路、38路、40路、210路、214路、392路到松江北路站下車西行100米即是。
四、體能測評考生準備和攜帶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
2、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有資格復審合格憑證的《考生報名信息表》;
3、《體能測評通知單》;
4、測評當天提供9月24日以來在吉林省檢測機構檢測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運動服和運動鞋。
五、體能測評項目及基本要求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關于同意調(diào)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函》規(guī)定的程序、項目、標準和次數(shù)進行。體能測評共設三個測評項目(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實行達標制,一項不達標即體能測評不通過,取消面試資格,在符合條件的考生中進行遞補。測評時,考生應該根據(jù)自身狀況選擇是否佩戴口罩,其中在測評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時,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男子組項目 |
標 準 |
次數(shù)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2 |
1000米跑 |
≤4′25″ |
≤4′35″ |
1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 3 |
女子組項目 |
標 準 |
次數(shù)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2 |
800米跑 |
≤4′20″ |
≤4′30″ |
1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 3 |
六、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1、考生攜帶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考生報名信息表、體能測評通知單,提前15分鐘到達測評地點進行登記,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達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通過。
2、測評當天提供96小時內(nèi)在吉林省檢測機構檢測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出具檢測陰性證明的不能進入?!凹榇a”“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為綠碼,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異常,或有咳嗽等疑似癥狀的考生,需出具吉林省內(nèi)三級甲等醫(yī)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診斷意見,方可參加體測。不能提供診斷意見,但經(jīng)現(xiàn)場確認可以參加的,須按規(guī)定到指定區(qū)域等候,單獨組織體能測評。
3、因身體健康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須在測評前提出,否則因參加體能測評而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在體能測評過程中,考生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應立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終止體能測評,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4、考生除證件和適量飲用水外不得攜帶其他物品進入體測場地,考試過程中發(fā)現(xiàn)通訊工具及電子設備,一律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帶領陪同人員進入測評場地或擾亂考試秩序的,將取消考生體能測評資格,記入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
5、考生在體能測評后需確認體能測評結果并簽字,無故不簽字者或擾亂秩序的考生,依法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6、考生應自備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被要求以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7、考生自愿承擔因不實行為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吉林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