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寧夏政法機關招錄公務員報考說明
2016年寧夏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報考說明
一、關于培養(yǎng)及管理方式
1.今年我區(qū)基層政法定向招錄招生分為哪幾個層次?
答:今年我區(qū)基層政法定向招錄招生只有??平逃龑哟?。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平逃?,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頒發(fā)??飘厴I(yè)證書。
2.被錄取人員怎樣管理?
答: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培養(yǎng)院校、定向單位及自治區(qū)司法廳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接受培養(yǎng)。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遷入錄取學校。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guī)定管理,應嚴格遵守院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fā)給生活補助費。
3.通過考試被錄取后就是公務員了嗎?
答:不是。對于合格的畢業(yè)學生,所在院校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yè)時未獲得相應學歷的人員,以及畢業(yè)時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yè)。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
4.畢業(yè)后到定向單位報到,今后可以調動工作嗎?
答:服務期未滿9年的不能調動,服務期滿后可以調動。
二、關于報考條件
5.留學歸國人員能否報考?
答: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但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復審結束前無法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6.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學生能否報考?
答:不能。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學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高中、中專、本科等學歷(學位)報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讀期間入伍,退伍后回到學校繼續(xù)學習尚未畢業(yè)的,也不能以退役士兵的身份報考。
7.“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答:我區(qū)戶籍或我區(qū)兵源的退役士兵,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萍耙陨蠈W歷(學位)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者,可以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定向招錄職位。除此外,“大學生退役士兵”如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還可以報考定向退役士兵的職位。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大學生退役士兵”,也可報考招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的職位。
8.在這次招考中,對 “三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志愿者”)有什么傾斜政策?
答:為鼓勵大學生到基層服務鍛煉,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這次招考中,拿出5個名額面向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實行定向招考。
服務期滿“三項目”人員享受定向招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即必須是2011年及以后在寧夏服務期滿的人員才可以報考定向職位。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聘)中已享受過“三項目”定向招考(聘)政策并被錄(聘)用人員,不能再享受定向招錄政策。
截止9月30日前,服務期未滿兩年的“三項目”人員不能報考該類定向職位。
9.已經通過入學考試取得大專、專升本、研究生入學資格的人員能否報名?
答:不能。為堅持基層政法定向招錄考試與教育入學考試的嚴肅性,已經通過入學考試取得大專、專升本、本科、研究生入學資格的人員,不得以本人放棄入學資格為由參加基層政法定向考試。
10.“寧夏生源”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戶籍為寧夏戶籍。
三、關于報名
11.報考者如何報名?如果有問題,如何進行咨詢?
答:今年繼續(xù)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 報考者在2016年8月26日8:00至8月29日18:30前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報名。報名系統(tǒng)將于8月29日18:30暫時關閉,提取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數(shù)據(jù)并由相關部門組織體能測評。9月1日14:30系統(tǒng)重新開啟,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可在9月2日24:00前繳納報考費,但不再接受新的報名和改報職位。
報考者可通過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查閱,或撥打政策咨詢電話、技術咨詢電話,了解招考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網上報名的操作技術等問題,根據(jù)本人條件,認真考慮,慎重報考。
請考生務必在8月29日18:30前提交報名信息,否則將無法進行體能測評,失去報考的機會。
12.報考的基本步驟包括哪些?
答:報考基本步驟包括:
?。?)報考者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認真閱讀《公告》、《職位表》、《報考說明》,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職位表》、《報考說明》為《公告》的附件。
?。?)點擊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首頁“網上報名”后,選擇“2016年寧夏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進入報名系統(tǒng)。
(3)用戶注冊。注冊時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4)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叭耸驴荚囌掌瑢徍颂幚砉ぞ摺避浖趯幭娜耸驴荚嚲W首頁“下載中心”下載,解壓后請務必先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
?。?)填寫報名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完整、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后點擊“確認”按鈕進行提交。每位報考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報考人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
?。?)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qū)司法廳負責。因條件不符合未取得體能測評資格的,報名界面顯示“審核不通過”,可以在8月29日18:3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沒有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條件基本符合取得體能測評資格的,報名界面顯示“未審核”。
?。?)組織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將于8月29日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告。
(9)查詢資格初審結果。9月1日14:30報名系統(tǒng)重新開啟,報考人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條件及體能測評合格者,報名界面顯示“審核通過”,資格條件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報名界面顯示“審核未通過”。
報名系統(tǒng)重新開啟后,僅供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和繳費使用,不接受新的報名。已經報名人員不得更改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否則報名系統(tǒng)將默認為逾期報名人員,不能參加考試,違反者后果自負。
(10)網上繳費。審核通過人員應于2016年9月2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行放棄報考資格。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于9月2日18:30前申請并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xù)。
?。?1)結果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筆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13.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寫《報名登記表》前,報考人必須認真閱讀《公告》、《職位表》、《報考說明》,并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忌獙μ顖笮畔⒌恼鎸嵭浴蚀_性負責。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
特別要注意的是,填寫《報名登記表》時,務必要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上傳本人照片不全的,系統(tǒng)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錄單位無法進行審核,引起的相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14.如何了解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
答:為便于報考人了解各職位報名情況,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對各職位每天的考名人數(shù)進行公布。
15.報考人能否調整報考職位?
答:報考人在8月29日18:30前可以調整報考職位。8月29日18:30之后不能調整報考職位。如果部分職位無人報考或不足筆試開考比例,根據(jù)各職位報名情況,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可能統(tǒng)一組織對部分不足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進行調劑、改報,具體事宜請關注報名網站相關公告。
16.報考人身份證號被盜用搶注如何處理?
答:如出現(xiàn)報考人身份證號被盜用搶注的情況,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證到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銀川市興慶區(qū)上海東路40號寧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三樓)查驗,查證屬實后可以注冊報名。盜用他人身份證號進行注冊報名的人員,一經查實,追究其相應責任。
17.網上報名后因條件不符未取得體能測評資格的,超過8月29日18:30還能報名嗎?
答:8月29日18:30后報名系統(tǒng)將臨時關閉,提取參加體能測評人員信息,之后不能再報名??忌鷳斂陀^理性地了解所報職位資格條件,盡早選擇符合本人實際情況的職位報考,避免選擇報名截止日報名(可能出現(xiàn)網絡擁堵)。因特殊情況確須當天報名的,應盡可能選擇明確符合本人條件的職位報名,防止因條件不符合未能取得體能測評資格而錯過報考機會。
18.已經通過體能測評的人員在尚未接到“審核通過”信息前能否在網上更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
答:不能。9月1日14:30報名系統(tǒng)重新開啟后,已經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否則報名系統(tǒng)將默認為逾期報名人員,不能參加考試,違反者后果自負。
19.體能測評如何進行?
答:體能測評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自治區(qū)司法廳統(tǒng)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公告)。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確定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男子組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組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通過體能測評合格者,由體能測評組織單位發(fā)給體能測評合格證。
20.如果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所報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怎么辦?
答:因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職位,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在報名網站發(fā)布公告。被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按照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沒有改報或不愿意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棄考。棄考者的報考費將如數(shù)退還。
21.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如何辦理免交報考費手續(xù)?
答: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分別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戶口本、本人身份證原件,于9月2日18:30前到自治區(qū)公務員局考錄與職位管理處辦理相關減免手續(xù),逾期不再辦理。到現(xiàn)場辦理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代辦。
22.如果身份證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怎樣處理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
答:身份證是公務員考試中唯一合法的身份證明證件,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不能出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23.孕婦能否報考?
答:本次招考的所有程序必須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其中體檢必須在11月底前完成。如果報考者為孕婦,體檢時將因無法拍攝X光胸片等原因不能及時取得體檢合格結論而失去錄用資格,且考生要進行體能測評,不適宜孕婦參加。
四、關于筆試
24.《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黨政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潛能。其測試的主要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采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25.什么是《申論》考試?
答:“申論”是指對特定話題提出自己的觀點,并展開論述。作為一種應試文體,《申論》考試主要是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試其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及提出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注重測試應試者在掌握所學知識的基礎上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
26.本次招錄招生所說的“教育入學考試”包括哪些內容?
答: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频目忌鑵⒓游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
五、關于資格復審
27.資格復審如何進行?復審時報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聯(lián)合審核。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審核前,由各招錄機關統(tǒng)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報名資格證件(包括職位要求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體能測評合格證等證件)。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
28.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凡申請筆試加分的回族考生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報考定向職位的“三項目”人員不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其服務情況將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相關單位了解。
?。?)報考定向職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退伍證。
(4)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擇業(yè)通知書(派遣證、就業(yè)協(xié)議書)。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凡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享受優(yōu)惠政策資格;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關于面試
29.什么是結構化面試?
答:結構化面試是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普遍采用的一種面試方法,其內容、形式、程序、測評標準、評分辦法及考官構成等都是經過組織者精心設計的。在特定場景下,以考官與應試者面對面地交流與觀察為主要手段,測評應試者知識、能力、經驗及儀表氣質等有關素質。
30.報考人應如何備考面試?
答:考生在備考時應主要把握三個方面:一是通過相關資料了解結構化面試的特點、方法、程序等,做到心中有數(shù);二是適當搜集整理一些時事政治、社會熱點、領導科學等方面的資料,并進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三是可請家人、朋友協(xié)助,模擬面試場景進行訓練,適應面試環(huán)境。
公務員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很大提高。多年的實踐表明,考生的基本素質和潛能是影響其面試成績高低最重要的因素,如果基本素質和潛能有欠缺,不可能通過短期的突擊性強化培訓取得優(yōu)異成績。
因此,希望廣大考生一定要實事求是、理性應對,不要被各類違規(guī)培訓機構打出的所謂高價“包過”等欺詐性宣傳攪亂了方寸,以致上當受騙。
七、關于體檢和考察
3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答:招錄機關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提出建議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招錄機關根據(jù)體檢結果,提出考察人員建議名單,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32.本次招錄招生對考生身體條件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國家和自治區(qū)公務員招考政策明確規(guī)定,報考者的身體條件須符合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還要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但不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33.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能否申請復檢?
答:體檢醫(yī)療機構和體檢醫(yī)師要根據(jù)體檢項目的特點,區(qū)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復檢應另選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體檢醫(yī)療機構應當不低于原體檢醫(yī)療機構級別?!短厥怏w檢標準》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34.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或弄虛作假的有什么后果?
答:報考人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35.體檢費用由誰承擔?
答:體檢費用由報考人承擔。申請復檢的人員,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體檢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
36.考察由誰組織實施?
答:考察工作由自治區(qū)司法廳負責組織實施。
37.組織考察內容是什么?
答:組織考察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fā)[2015]44號)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人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導致無法進行有效考察,錄用后可能影響工作安全或損害國家利益的;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考試加分或獲得考試資格的;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行為的;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38.成績排在前面的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后,成績排在后面的考生能否遞補?
答:不能。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該職位不再遞補。
八、關于招考工作紀律及其它
39.報考人在本次招錄招生過程中,又被其他企事業(yè)單位招聘、錄用,應如何處理?
答:出現(xiàn)此種情況,報考人應及早做出選擇,若放棄本次招錄招生機會,應爭取在面試前如實向招錄機關報告情況,由其他考生遞補參加面試。一旦面試結束,按照總成績本人已經取得體檢資格后放棄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重要參考。
40.對于違紀違規(guī)考生如何處理?
答: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41.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答: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察廳關于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guī)情節(jié)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42.《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guī)定?
答: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規(guī)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忌推渌藛T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3.這次招錄招生在加強監(jiān)督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充分體現(xiàn)“陽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需嚴格保密的事項外,凡是能夠公開、應該公開的政策規(guī)定、具體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數(shù)據(jù)等情況,都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和相關媒體公之于眾。同時,還將通過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招考工作監(jiān)督小組直接監(jiān)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參與監(jiān)督,新聞媒體主動監(jiān)督、考生代表和家長代表重點監(jiān)督等形式,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監(jiān)督網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44.這次招錄招生對違紀違規(guī)的工作人員如何處理?
答:這次招考中,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肅查處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對違反招考工作有關法規(guī)的工作人員,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調離現(xiàn)崗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5.報考人在報考期間能改變聯(lián)系電話嗎?
答:報考人最好不要改變報名時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并確保所留電話暢通。確需改變的,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對本人新的聯(lián)系電話進行備案。因本人電話不暢通導致招錄機關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