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玉樹州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崗位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玉樹州2020年公開考錄一級警長及相當職級層次以下人民警察資格復審的通知
報考玉樹州人民警察崗位的各位考生:
現(xiàn)將玉樹州2020年公開考錄一級警長及相當職級層次以下人民警察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9月14日-9月22日(節(jié)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后,需要遞補的,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9月28日(節(jié)假日除外)。
2.資格復審地點:中共玉樹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科(州委大樓4樓)。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qhpta.com),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一式兩份),同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學歷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準考證、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忌峁┑男畔⒑筒牧媳仨氄鎸嵱行В膊惶峤换蛱峁┨摷僮C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凡提供的資料與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逾期未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該報考職位按程序進行遞補。
4.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應屆畢業(yè)考生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如到期仍未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取消錄用資格。
5.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還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
6.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7.資格復審原則上需本人親自到場,確因特殊情況本人無法到場的可以委托親友,但需提供情況說明,以及委托人提供的委托書,委托書上需有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簽字及手印。
8.如因特殊情況放棄資格復審的,需提供由本人簽名及手印的“自愿放棄考錄聲明”材料。
9.聯(lián)系電話:
中共玉樹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976-8821290。
中共玉樹州委組織部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