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人民檢察院及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報考2022年人民檢察院公務員及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崗位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青海省2022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公告》和《青海省2022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報考全省檢察機關公務員及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考生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資格復審時間為4月28日至5月20日(節(jié)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后,需要遞補的,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6月6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愿放棄。
2.資格復審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五四西路17號青海省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省檢察院大門東側)。
3.疫情防控要求:鑒于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復雜嚴峻,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報考檢察機關崗位到現場資格復審考生需主動出示“兩碼”(健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8小時是指采樣時間至前往現場審核時間,紙質、電子版均可)排隊參加復審(間隔2米)。健康碼異常、行程碼帶星號、未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不得進入審核現場。
4.考生本人因受新冠疫情影響,確無法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請及時與省檢察院政治部聯(lián)系,采用委托他人或郵寄(傳真)相關資料(復印件)+視頻連線等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并在面試前,由本人持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省檢察院進行現場補審。逾期未參加補審視為自愿放棄。
5.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供準考證、戶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退役士兵人員)、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法律類專業(yè)考生攜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要求具備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需攜帶原單位合同原件或社保繳費證明材料。
4.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
希望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資格復審工作,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交虛假證明材料或與原件不一致的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聯(lián)系電話:0971—6328564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