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海北州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資格復審通知
海北州2022年公開考錄一級主任科員及相當職級層次以下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關于公布青海省2022年公開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現(xiàn)將報考海北州職位現(xiàn)場資格復審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4月28日至5月20日(節(jié)假日除外),資格復審后,需要遞補的,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6月6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報考海北州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到海北州公安局3樓政治部(海北州海晏縣西海鎮(zhèn)315國道南側)進行資格復審,聯(lián)系電話(傳真)0970-8642310。
報考海北州其他職位的考生到海北州委組織部3樓公務員科(海北州海晏縣西海鎮(zhèn)西海大街94號)進行資格復審,聯(lián)系電話(傳真)0970-8643277。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資格復審中考生須提供《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一式兩份(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學歷證明、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有效期內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繳納養(yǎng)老保險證明)及職位要求的各類職稱資格證書(資格復審的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面向退役士兵職位的考生及符合退役士兵加分條件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本人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
2.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事業(yè)單位已經納入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3.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學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學院)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應屆畢業(yè)生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取消錄用資格。
4.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相關要求
1.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虛作假或者與原件不一致的情況,一經查實即取消考錄資格。
2.如因特殊情況放棄資格復審的,需提供本人親筆簽名并捺手印的放棄聲明材料。
3.因受新冠疫情影響,本人確無法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請第一時間與資格復審部門(單位)聯(lián)系,采用委托他人、郵寄(傳真)相關資料(復印件)或發(fā)送所需資料掃描件至指定郵箱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注明考生姓名及準考證號)。本人未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面試前,由本人持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單位)進行現(xiàn)場補審。委托他人代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委托書,以及考生資格復審所有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與考生親自填寫的《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
4.鑒于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復雜嚴峻,到現(xiàn)場資格復審考生(委托人)需線上填報登記旅居史及行程,主動出示“雙碼”(健康碼、行程碼),州外考生還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8小時是指采樣時間至前往現(xiàn)場審核時間,紙質、電子版均可)。健康碼異常、行程碼帶星號、未登記旅居史及行程、未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不得進入審核現(xiàn)場。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委托人)密切關注海北州疫情防控政策變化,前往進行資格復審需嚴格執(zhí)行屬地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
希望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考生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資格復審工作,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保持網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有更改,及時與海北州委組織部、海北州公安局聯(lián)系,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通知或電話聯(lián)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
公安職位報送資料指定郵箱:hbgazzb@163.com
其他職位報送資料指定郵箱:hbzg3277@163.com
海北州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旅居史及行程線上登記碼
中共海北州委組織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