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人員考山東省考 必須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有同學問:“私企在職員工就算辛辛苦苦考上了公務(wù)員,到時候單位領(lǐng)導不同意,考上也白搭,是真的嗎?”
小編提醒:一定程度上是真的哦。
私企在職考公可千萬別大意,不弄懂這些規(guī)定,就算考上了,也不能為人民服務(wù)!今天山東公務(wù)員考試網(wǎng)(www.sdgwy.org)就給大家說一說,在職考公的攔路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由于2024年山東省考暫未啟動,參考2023年山東省考政策: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quán)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jīng)招錄機關(guān)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如果無法提供,大概率是沒辦法上岸的哦!
證明的目的是什么
很多私企的小伙伴特別擔心萬一單位不給開是不是就白忙活沒辦法,這里我們一定要明確開具證明的目的。
這是為了盡早確認在考察階段,招錄單位可以方便的調(diào)閱考生檔案,了解考生相關(guān)信息;也為了盡早確認考生將來一旦被錄用,能夠順利并及時的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
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檔案不在企業(yè),一般就不需要你開具證明,只需要有離職證明就好了。至于什么時候離職,建議過了面試之后再提出,免得影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