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臨汾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45人公告
吉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公告 第(1)號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下達2023年度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計劃的通知》(臨人社發(fā)〔2023〕9號),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yōu)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含2023年畢業(yè)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吉縣30個事業(yè)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各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吉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報考人員為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其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則上應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yè)證及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公告發(fā)布前取得;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9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港澳地區(qū)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yè)單位就業(yè),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2.在符合專業(yè)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勞動合同期滿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將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一般性崗位(轉入同組專業(yè)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崗位),不再進行補報名。
4.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yè)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yè)一致)。專業(yè)要求按具體專業(yè)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yè)證所學專業(yè)?。ú缓ㄌ杻热荩╉毰c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一致。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應屬同一專業(yè)(類)。
5.《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yè)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以及技工院校專業(yè)目錄。崗位要求專業(yè)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fā)的相應《專業(yè)目錄新舊專業(yè)對照表》,所學專業(yè)為對應專業(yè)的可報考該崗位。
對報名者所學專業(yè)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yè)、專業(yè)型研究生專業(yè)以及取得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yè)等),由負責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6.招聘崗位有從業(yè)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7.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在聘用前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8.招聘崗位有吉縣戶口要求的,是指公告發(fā)布前應聘人員常住戶口所在地為吉縣或生源地為吉縣。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本縣全民所有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正在辦理入編手續(xù)的人員),不得報考;
9.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口、各類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吉縣人民政府網及省人社廳官網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7月23日9點至2023年7月27日18點 。
報名網址:吉縣人民政府網(www.zgjx.gov.cn)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吉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縣人社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如畢業(yè)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yè)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yè);國外畢業(yè)留學生的專業(yè)由招聘單位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縣人社局組織,縣教科局配合實施。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如在報名結束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改報其它崗位。在規(guī)定時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
3.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吉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通知,同時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對個別特殊行業(yè)、特殊專業(yè)或要求層次較高的崗位,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經縣招聘領導組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降低開考比例。
4.改報崗位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崗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5.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3年7月28日18:00前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符合減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報名截止一周內在現場提交減免手續(xù),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xiāng)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6.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4日。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huán)節(jié)使用。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制??荚嚲C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命題和閱卷:由縣招聘領導組委托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分教師類崗位、綜合類崗位。
教師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現代教育思想(含新課程理念)、心理學 、教育學、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等。
綜合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本次筆試成績不設最低分數線,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筆試結束后,要進行雷同試卷甄別,嚴肅處理作弊人員。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人社局組織,縣教科局配合實施。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huán)節(jié)。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檔案存放證明、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yè)農村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結束后,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3.面試
面試在縣招聘領導組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及有關要求等在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同時告知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
教師類崗位面試采取專業(yè)課試講方式,綜合類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
面試工作關鍵環(huán)節(jié)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吉縣人民政府網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教師類崗位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其他崗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y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guī)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社區(qū)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院校、社區(qū)、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yè)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一經正式聘用,須在本單位服務滿3年(含試用期)。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以后環(huán)節(jié)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六、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357-7930212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附件:1.吉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