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廣安市政法干警招錄復檢結果及考察的公告
廣安市關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復檢結果及考察工作的公告
根據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省公安廳等11部門發(fā)布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和中共廣安市委政法委、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公務員局、廣安市公安局《關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體檢結果的公告》精神,共有1名考生參加了2013年12月20日進行的復檢,復檢結論為合格。
根據招考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體檢合格的人員即確定為考察人員,現就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察時間
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3日。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由廣安市公安局負責(聯系電話:0826-2396351)??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受過刑事處罰、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的具體內容、標準、程序、要求和紀律等按《廣安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
三、其他事項
因自動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
附件:廣安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考察人員名單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