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市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公告
成都市關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生面試資格復審相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規(guī)定,現(xiàn)將面試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按照《公告》規(guī)定,根據(jù)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和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名單。按照上述規(guī)定,2015年成都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生共310名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務于2015年12月1日9: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五樓(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參加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對照《公告》規(guī)定,持相關手續(xù)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ㄒ唬﹫罂紝I驹圏c班的考生須出具以下材料:《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下載打印的信息表上必須有本人照片,自己制作或手填的表格無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證、戶籍證明材料(招考范圍限四川省,需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凡是屬于2013、2014屆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時需出具未就業(yè)的證明材料(原件)。
(二)報考本科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考生須出具以下材料:《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下載打印的信息表上必須有本人照片,自己制作或手填的表格無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證。其中,凡是屬于2013、2014屆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需出具未就業(yè)的證明材料(原件)。
所有基層服務人員,同時還須出具參加 “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合同,以及服務地所在區(qū)(市)縣組織人事部門或實施該項目的主管部門關于其服務年限、服務期滿的考核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ㄈ┫铝刑厥鈭罂紝ο?,還應出具以下手續(xù):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且復審合格的考生,現(xiàn)場辦理面試手續(xù),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出現(xiàn)的面試缺額,按該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安排于2015年12月1日19:00以后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址:http://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cdpta.gov.cn)上公布。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注意查詢自己是否進入遞補資格復審,并提前做好相關準備。遞補進入面試的考生須于2015年12月3日9:00—12:00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二樓(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參加資格復審,辦理面試手續(xù)。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遞補進入面試的資格。
按照全省的統(tǒng)一安排,2015年成都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定于2015年12月5日在成都職業(yè)技術學院青羊校區(qū)(大石西路56號)進行。面試有關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報考公安職位的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定于12月6日進行,具體事項將于2015年12月3 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告。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cdhrss.gov.cn
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www.cdpta.gov.cn
未盡事宜,請向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錄用培訓處(電話:028- 61888163)或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電話:028-86407323)成都市司法局(電話:028-61881864)咨詢。
四、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員會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