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攀枝花市人民警察考試資格復審_面試_體測公告
關于2017年上半年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jù)《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關于2017年上半年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現(xiàn)就資格復審、面試及體能測評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7月 3日—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017年7月4日18:00時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地點:攀西人才市場(攀枝花市東區(qū)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1號樓,市政務中心上行50米,乘坐11路、12路、27路、105路、109路、9路公交車在市政務中心站下車可到達)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
攜帶《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考范圍的職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學制、畢業(yè)時間等情況的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退役士兵須持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4.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和《體能測評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yè)測試)從高分到低分在心理素質(zhì)測試合格者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面試定于2017年7月15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應認真閱讀《面試通知書》上的具體要求和面試人員須知,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參加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定于2017年7月16日進行,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
四、攀枝花市2017年上半年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考生面試成績、體能測評結(jié)果、體檢、公示等后續(xù)公告將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wǎng)www.pxrc.com.cn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五、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3318108
市公安局 0812—3323703
附件:攀枝花市2017年上半年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