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招聘7人公告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為適應事業(yè)發(fā)展補充人員的需要,確保公開招聘公平順利實施,制訂如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一、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招聘單位地址:西青區(qū)賓水西道395號;
招聘單位性質: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
主要職能:實施、管理天津行政轄區(qū)內的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高級中等教育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承擔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委托的非學歷證書考試。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附件)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能適應集中封閉入闈工作;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5.普通高校2020屆碩士、博士畢業(yè)生;
6.年齡30周歲及以下;
7.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養(yǎng)的高校畢業(yè)生。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公告時間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具體報名起止時間及相關說明將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非報名時間或通過其他方式報名無效,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崗。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低于1:3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工作,取消崗位信息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它崗位。
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將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內容。試卷滿分100分,考試用時120分鐘。
筆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與參加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并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發(fā)布。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等事宜將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應聘資格;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
(五)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整體素質和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六)公布考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相加的規(guī)則,計算出綜合成績,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公布。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七)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與參加體檢人員1:1的比例,每個崗位確定綜合成績第1名的應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費用自理)。綜合成績第1名的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時,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的人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yè)狀況等情況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考察后,形成考察意見??疾觳缓细裾?,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九)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研究確無適合人選的,該崗位可以空缺。
(十)公示招聘結果
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審定擬聘人選后,在招考資訊網公開招聘專欄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后,對未發(fā)現影響聘用問題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備案和聘用手續(xù)。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報到的,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察和聘用的人員。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五、監(jiān)督檢查
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我市關于招聘工作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堅持原則,嚴格程序,依法辦事,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和對應聘人員的服務,自覺接受各方監(jiān)督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咨詢電話:23769002 吳老師
監(jiān)督電話:23769102
附件:2020年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