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薩當雄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當雄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lián)合下發(fā)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法〔2017〕143號)要求,經當雄縣人民政府同意,并與當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xié)商,當雄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書記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擇優(yōu)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計劃招錄聘用制書記員4名。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等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報考人員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當雄籍高校畢業(yè)生。
(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3.被開除公職或被原用人單位辭退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25日至31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2.報名方式及地點。此次報名以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考生需到當雄縣人民法院辦公室進行現(xiàn)場報名,地址:當雄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2樓201室。
3.報名資料。報名時須填報《當雄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報名表》(下載附件或報名期間可到當雄縣人民法院辦公室領取報名表),并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4.資格審查。由當雄縣人民法院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于4月6日-4月7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此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不指定參考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考試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綜合知識和法律知識),總分100分;書記員崗位技能(計算機文字速錄),總分100分。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能力測試+書記員崗位技能)總成績(200分)×60%。(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時間為:2021年4月8日上午10:30(綜合能力測試),地點在當雄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四樓大會議室。2021年4月8日下午15:30(書記員崗位技能),地點在當雄縣中學計算機教室。
2.面試。
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原則上按照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待定,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證(社??ɑ蛴行趦鹊呐R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
五、考察政審
1、考察對象。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內容。考生在考察前須填寫《當雄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政審表》。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考生進行考察政審,重點考察考生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xiàn)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考察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體檢
總成績公示后,合格人員體檢工作統(tǒng)一在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3日內根據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遞補
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名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遞補人員將單獨組織體檢及考察政審。
八、確定擬招聘人員
當雄縣人民法院根據此次招聘報考人員總成績、體檢、政審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在當雄縣電視臺、逐夢當雄、當雄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等媒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招聘結果的,確定為聘用人員。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當雄縣人民法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
十、聘用待遇
1、招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為4000元/月。用人部門需對試用期內招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并提出書面考核意見??己撕细裾邔⒈徽狡赣茫豢己瞬缓细裾呷∠赣觅Y格,解除勞動合同。
2.工資標準。基礎工資+三險+績效獎金。
聯(lián)系電話:0891-6112633
17740797086
17889115423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91-6112136
當雄縣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