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人公告
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德宏州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數(shù)量
(一)本次招聘崗位為德宏州公安局特警支隊看護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德宏州紀檢監(jiān)察機關開展對被留置人員的看護工作,承擔被留置人員留置期間的安全看護職責,德宏州紀檢監(jiān)察機關無看護任務時,由德宏州公安局統(tǒng)籌調(diào)配使用。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計劃招聘30名男性警務輔助人員。
(三)執(zhí)勤期間封閉式管理,統(tǒng)一食宿。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出生);退役軍人放寬到32周歲以下;
4.具有高中(含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 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和生理缺陷,身高165cm以上,雙眼裸視力均在 4.5以上,具有較高的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zhì);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7.已完成新冠疫苗注射;
8. 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相同條件下,英模及烈士子女、退役軍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8.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9.本人或近親屬曾參與“偷引帶”的。
10.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周六、周日正常報名)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德宏州芒市斑色路104號(州公安局特種警察支隊)。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代報,報考人員報名前仔細閱讀此招聘公告??忌殧y帶1寸證件照片4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需正反復?。?、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屬于退役軍人的,需士兵(官)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報名時出示本人接種疫苗查詢結(jié)果及72小時內(nèi)核酸陰性證明,現(xiàn)場填寫《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等相關表格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
報名咨詢電話:0692-2216110,18806921187(楊警官)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報名現(xiàn)場對報考人員進行面審,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體能測試。
時間: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
地點:德宏州體育運動中心田徑場。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務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8:00在德宏州體育運動中心足球館西門集合,持本人身份證,在核對后進入考場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現(xiàn)場實行封閉式管理,體能測試項目:俯臥撐、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計算。出現(xiàn)總分同分的,以1000米跑的最終用時計算,用時少的,排名靠前。按照考生報考崗位以考生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四)體檢 。
體能測試結(jié)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特殊標準》模式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參加招聘的資格。體檢結(jié)論一經(jīng)作出,不再進行復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體檢結(jié)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政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公示、聘用環(huán)節(jié)。
(六)遞補。
體檢或考察政審階段出現(xiàn)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生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nèi)群眾反映存在問題人員,待問題核實并做出結(jié)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
四、薪酬待遇
工資和“五險”的總額為每人每月4500元,食宿由單位統(tǒng)一保障,按上勤天數(shù),享受每人每天50元上勤津貼。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州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實施全程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監(jiān)督電話:0692-12389)。
報名咨詢電話:0692-2216110,18806921187(楊警官)
本公告由德宏州公安局負責解釋。
德宏州公安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