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公務員考試普洱市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普洱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jù)《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考錄有關工作安排,現(xiàn)將普洱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審計系統(tǒng)職位,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職位)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等后續(xù)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1.體能測評時間: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開始測試,請考生準時到場,遲到的一律取消測評資格。
2.體能測評地點:普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普洱市思茅區(qū)倚象鎮(zhèn)大寨村傣里箐),聯(lián)系人:徐警官,聯(lián)系電話:13769954676。
(二)體能測評人員
報考普洱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前進行體能測評,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shù)4倍的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請登錄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詢。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中組部《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等文件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資格復審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
(三)體能測評時考生須提供材料
體能測評時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按要求攜帶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四)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1.陪考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特警支隊辦公區(qū),不得對測評造成影響。請各位考生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將車輛有序停放在辦公區(qū)外圍。
2.為確保測評有序進行,考生進入測評場地不得攜帶通信設備。
3.從普洱市區(qū)前往測評場地(普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約需30分鐘,請考生務必在測試前確定地點,提前計劃出行時間,準時到達測評場地。
4.為保證順利完成體能測評,請考生注意健康飲食、充足睡眠,體能測評當天著適宜運動服裝鞋襪,備好適量食物和飲用水等物品。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首批資格復審2023年4月6日至7日完成,第一批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2023年4月8日前完成,第二批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2023年4月9日前完成。
2.資格復審地點: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登陸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詢。資格復審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市級招錄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shù)2倍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職位,按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數(shù)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證。請攜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可通過考錄專題網(wǎng)頁提供的鏈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入準考證打印頁面打印。復審后必須加蓋復審單位的公章,一份復審單位留存,一份考生持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在面試及后續(xù)招錄環(huán)節(jié)中,此證將與身份證等結合使用。
3.報名登記表??忌毺峤粓竺怯洷碓?,其中,社會在職人員不必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科成績。
4.報名推薦表。考生須提交所在學?;蛘邌挝簧w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報考選調生職位的攜帶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原件即可)。2023年畢業(yè)的請?zhí)顚戇m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的表,其余人員均填寫適用于社會在職人員的表,未就業(yè)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對考生綜合評價請所在村(社區(qū))黨組織填寫。
5.畢業(yè)證(學位證)。非2023年畢業(yè)生需提交畢業(yè)證(崗位如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交學位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3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在考察階段進行。
6.檔案存放證明。報考限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21、2022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蚋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3年1月底以前。
7.戶口薄。招考簡章中“生源地戶籍要求”欄明確限制到“招考單位所在州市”和“民族要求”欄要求“少數(shù)民族”的崗位,需攜帶戶口簿原件查驗并提交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一份。
8.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三個項目”人員。“三個項目”人員須查驗聘用合同、任職證書、歷年考核結果證明材料,特崗教師須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西部志愿者須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須有各縣區(qū)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共享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本縣(區(qū))事業(yè)編制人員、本縣(區(qū))戶籍退役士兵,以及云南生源或戶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對應提供滿足崗位要求的材料。
9.職位要求的其他招錄條件的證明材料。請考生結合所報考的職位設置要求,詳細閱讀《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云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常見問題解答》,對應提供有關材料。
(四)重要提示
1.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對的過程,須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程序做出承諾并現(xiàn)場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人員,承諾不出現(xiàn)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行為;保證填報的報名信息及提供的資格復審資料真實有效,符合報考崗位的所有報考條件,若在考錄環(huán)節(jié)中有弄虛作假,舞弊或協(xié)助他人舞弊等行為,本人自愿接受相關處罰。不能按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考生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各縣(區(qū))、市級招錄單位指定地點進行體能測評或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的考生視為個人放棄。
3.請廣大考生及時登錄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puershi.gov.cn/)、普洱先鋒網(wǎng)(http://zswldj.1237125.cn/html/pe/index.html),查詢閱讀公告通知及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有關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4.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期間,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時間并注意安全,如遇特殊情況及時與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879—2189582)。
三、安全防護提示
請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人員做好自我健康監(jiān)測管理,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參加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的考生請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結束后有序離場。
四、面試工作預告
2023年普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計劃于4月15日至16日在普洱市思茅區(qū)舉行,面試人員名單及具體事項將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puershi.gov.cn/)、普洱先鋒網(wǎng)(http://zswldj.1237125.cn/html/pe/index.html)發(fā)布,請資格復審合格并簽字確認的考生注意登錄關注。
附件:普洱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普洱市公務員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普洱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單位 |
資格復審地點 |
聯(lián)系電話 |
普洱市公安局 |
普洱市思茅區(qū)西盟路1號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組織人事科(702辦公室) |
0879—2159225 |
普洱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
普洱市思茅區(qū)園丁路7號普洱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3樓組織人事科 |
0879—2310761 |
普洱市審計局 |
普洱市思茅區(qū)北部行政中心4幢普洱市審計局3-13室 |
0879—2122209 |
思茅區(qū)公務員局 |
普洱市思茅區(qū)過街樓44號思茅區(qū)委組織部公務員科 |
0879—3050911 |
寧洱縣公務員局 |
寧洱縣行政中心4樓寧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 |
0879—3234366 |
墨江縣公務員局 |
墨江縣南正街59號墨江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政府大樓1樓) |
0879—4239967 |
景東縣公務員局 |
景東縣錦屏鎮(zhèn)玉屏路75號景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政府大院4樓) |
0879—6223368 |
景谷縣公務員局 |
景谷縣人民路47號四機關辦公大樓6樓景谷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610室) |
0879—5228485 |
鎮(zhèn)沅縣公務員局 |
鎮(zhèn)沅縣恩樂鎮(zhèn)人民路18號四機關4樓鎮(zhèn)沅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
0879—5816294 |
江城縣公務員局 |
江城縣勐烈大街98號江城縣委組織部1樓公務員管理科 |
0879—3727716 |
瀾滄縣公務員局 |
瀾滄縣建設路縣委辦公樓2樓瀾滄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
0879—7535055 |
孟連縣公務員局 |
孟連縣白象街孟連大街4號孟連縣委組織部2樓會議室 |
0879—8722246 |
西盟縣公務員局 |
西盟縣政府大樓3樓西盟縣委組織部會議室 |
0879—8342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