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麗水縉云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人公告
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輔警隊伍,充分發(fā)揮輔警的輔助作用。經(jīng)研究決定,縉云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縉云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具體的招考對象、崗位、人數(shù)等詳見《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也可登錄縉云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詢(公告中“網(wǎng)上”即指該網(wǎng)站)。
二、招聘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具有縉云縣戶籍(以2022年 12月 29日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縉云縣生源;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6年12月29日至2004年12月29日期間出生)。五官端正、個體形象好,身高168cm及以上(面向退役軍人崗位身高不做要求)。
3.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軍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學歷放寬至中?;蚋咧屑耙陨蠈W歷。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等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
網(wǎng)上報名的人員,請點擊https://ding.cjfx.cn/f/isawtvte(或掃描二維碼)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提交。
(二)體能測試
通過網(wǎng)上報名人員需先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詳見《體能測試通知書》,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視作放棄資格。
體能測試科目為: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1分鐘俯臥撐等4個項目,每個項目滿分100分(標準為麗水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達標標準),總分240分為合格分,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合格考生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一門,考試范圍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輔導教材》《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輔導題庫》,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四)資格復審
根據(jù)筆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實施1天前,經(jīng)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資格復審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請考生自行到網(wǎng)上下載附件2并填寫);
2.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頁面)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4.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6.面向退伍軍人崗位的同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實施前,經(jīng)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六)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招錄機關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wǎng)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標準執(zhí)行,根據(jù)公安機關工作性質同時要求無紋身、矯正視力在4.8及以上,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以指定醫(y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wǎng)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遞補
本次考試成績保留一年(從聘用之日起計算),期間結合單位實際用人需求,如遇在職輔警解除合同等情況,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試違紀人員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為維護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體能測試、筆試、技能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本公告由縉云縣公安局、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nèi)向縉云縣公安局、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咨詢電話:
縉云縣公安局政治處 0578-3025197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78-3127520
監(jiān)督電話:縉云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公安紀檢監(jiān)察組 0578-3233186
縉云縣公安局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