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長興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選調公務員公告
長興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長興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擬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行政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公開選調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性、擇優(yōu)性、適崗性原則。
二、選調職位
從事經濟運行、項目推進工作。
三、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并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有較強的研究謀劃、組織協調能力,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
5.其他不宜參與選調的情形。
四、程序與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長興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黨政綜合辦公室(長興縣中央大道2598號-10樓1012辦公室);聯系人:王 凱,電話:0572-6052910。
3.所需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將根據選調條件與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對報名人員組織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三)組織考試
若崗位報名人數達到15人以上的,選調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40%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15人的(含15人),直接進行面試,不再進行筆試。
面試、筆試總分為100分,單門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對象。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1.考察: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組織開展實地考察工作。
2.公示: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擇優(yōu)選調的原則決定擬選調人選,在長興人事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組織程序辦理選調手續(xù)。如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本次選調未盡事宜,由長興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2-6052910。
附件:長興開發(fā)區(q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長興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工作委員會
2023年2月20日